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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会人格障碍的护理_反社会人格障碍如何诊断和鉴别

2017-03-19 来源:网友分享 作者:赵千青

一、疾病特点

  高度攻击性

  反社会人格患者具有高度的冲动性和攻击性已众所周知,然而却有一些并无攻击行为。Cleckley(1941)区分病态人格为两类,一类为冲动-攻击型,一类为社会退缩型。Buydeus-Branchey等(1989)发现15岁以前有暴力行为的人到成年较之那些15岁以前无此类行为者易于发生暴力。他们将反社会人格分为具有攻击型行为和不具有者两类,前一类具有终生发生身体暴力的倾向。

  无羞惭感

  认为此类人无羞惭感,缺乏与焦虑相关的自主神经反应(包括皮肤直流电反应)。James等(1983)对反社会人格和非人格障碍者各524人进行焦虑和抑郁的观察,结果发现25%的反社会人格患者存在焦虑和抑郁,其发生率与对照组并无显著区别。James等称谓那些伴有焦虑和抑郁的反社会人格为“心绪恶劣性精神病态(dysphoric psychopathy)”,这类人与不伴焦虑的反社会人格患者比较,表现智力功能困难、存在自杀观念、易于激惹、伴发其他神经症特点,住院时间长,对治疗反应不良。他们认为伴发焦虑和抑郁的精神病态可能代表一种特殊的综合征。Blackburn建议将精神病态分为焦虑和非焦虑两型,前者为继发性人格改变;后者为原发性精神病态,相当于Karpman(1948)的真性精神病态(true psychopathy)。

  行为无计划性

  精神病态患者的行为大多受偶然动机、情绪冲动、或本能愿望所驱使,缺乏计划性或预谋。Arieti(1967)区分精神病态为单纯型和复杂型,二型均系自我中心,但单纯型的反社会行为一般缺乏预谋,而复杂型精神病态患者往往在事情发生前有计划,而且可以达到行为的目的。因此单凭计划性有无而确定攻击行为的性质是不适当的。

  社会适应不良

  ICD-10(1992)认为反社会人格障碍常因其行为与公认的社会规范有显著背离而引人注目。适应不良是精神病态患者的重要特征。由于对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自知力,不能从经验中取得教益,因此本症是一种持久和牢固的适应不良行为的模式。然而,一些学者曾提出适应良好的病例。Henderson(1939)提出创造性精神病态状态,而且举出2名病例在不同道路上发挥创造力,但2例彼此之间甚少共同之处。

二、诊断与鉴别和治疗

  诊断与鉴别

  反社会人格障碍的诊断是不难的,受人称赞的12种诊断标准(Cleckley,1964;Rimmer,1980;Hare,1980;DSM-Ⅲ-R,1980)项目太多,不易掌握。Mccord等(1956)的概括比较简洁,他指出这类人的特点是违法观念较差,行为受原始欲望所驱使,具有高度的冲动性

  和攻击性,甚少感到羞惭,并且情感是歪曲的等。Ziskind(1982)对社会病态提出5条诊断标准和5条排除指标。5项必须的标准是冲动性、不负责任、情感肤浅、不能从既往经验或惩罚中得益和良知的损害;排除指标包括5种疾病即精神发育迟滞、器质性脑综合征或脑损伤、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和神经症。

  这一诊断易于掌握,但有待进一步检验。

  疾病治疗

  由原先的单一治疗逐渐转变为综合治疗。虽然长期心理治疗对某些类型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有效,其人格特质会改变,但仅仅用心理治疗对于改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症状而言是远远不够的。

  最好整合其他治疗方法,心理治疗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例如Martens认为激动治疗不是一种孤立的心理治疗形式,如果与其它心理治疗、神经反馈或心理药物治疗相结合,那么它会更经常取得成功。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治疗家们找不到研究来证明药物治疗对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患者有直接的治疗作用,现在这种格局被打破了。

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家庭因素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家庭因素

  形成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因素很多,家庭和父母的因素占主导地位。一般认为,家庭破裂、儿童被父母抛弃和受到忽视、从小缺乏父母亲在生活上和情感上的照顾和爱护,是反社会型人格形成和发展的主要社会因素。儿童被父母抛弃和受到忽视包括两种含义:

  1、父母对孩子冷淡,情感上疏远,这就使儿童不可能发展人际之间的温顺、热情和亲密无间的关系。

  2、缺乏感情移入:所谓的感情移人,是指理解他人以及分担他人心情的能力,或从思想情感上把自己纳入他人的心境。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儿童,虽然形式上学习到了社会生活的某些要求,但对他人的情感移入得不到应有的发展。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年轻的父母要学会科学地教育你的孩子,任性肆意的行为和教育方式只会自酿苦果。父母的行为或父母对孩子的要求缺乏一致性。父母表现得朝三暮四,喜恶、赏罚无定规,使得孩子无所适从。如果孩子缺乏可效法的榜样,儿童就不可能发展具有明确的自我同一性。

四、反社会人格的特点

  1. 相貌智力均在中等以上,给人的第一印象,常使人产生好感。

  2. 不带有精神分裂的症状,思维并不紊乱,也没有幻觉与妄想现象。

  3. 不带有焦虑症与情感障碍的症状,情绪既少焦虑,也少激动。

  4. 对人对事既无责任心,亦无义务感;因此,在言行上无法取信于人。

  5. 缺乏坦诚气慨,予人以虚伪印象。

  6. 知过而不思悔改,且无羞耻之心。

  7. 所表现之侵犯别人的行为,事先并无明确动机或计划,多系起于隐蔽性的冲动。

  8. 缺乏是非善恶判断能力,不能从失败经验中获取教训。

  9. 极端自我中心;在损害别人利益以满足其私欲之后,不肯对人回报,甚至不愿付出应有的亲情与爱意。

  10. 情感冷漠而缺乏变化,不似常人般受外因感动而喜怒哀乐的表情。

  11. 缺乏领悟能力,不能见贤思齐,不能从别人的榜样行为中学习改变自己。

  12. 虽不关心别人,却强烈需求别人的关注与信赖。

  13. 常在幻想状态下对人表现恶作剧行为;以粗鄙丑陋的言行惹人厌恶。尤以酒后为然。

  14. 不显示有自杀倾向。

  15. 在两性关系上,纯以自我满足为出发点,与异性交往从不认真,从不向对方付出真心与爱情。

  16. 生活无目标,无计划,也无方向;在生活中的一切活动,对其自身幸福而言,都是一些自毁行为。(据张春兴的《现代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