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性瘫痪的康复治疗 治疗原则是什么
2018-07-09 来源:网友分享 作者:倪凌香
一、脑性瘫痪的康复治疗方法
脑瘫儿童的康复治疗需要多科室的参与,提供多种多样的治疗手段,具体治疗项目包括:运动疗法(神经运动疗法、姿势控制及体位活动、步行练习等),日常生活活动训练,治疗性游戏,言语治疗,心理治疗,推拿按摩疗法,针灸疗法,引导式教育,矫形器、辅助器具治疗,药物疗法,矫形手术治疗,选择性脊髓后跟切断术,教育及社会康复等。
运动疗法
运动疗法在脑瘫的各项康复治疗中占有重要地位。运动疗法的目的和主要环节是训练步行,控制头部、坐位及立位姿势,并通过易化技术即神经运动治疗技术的应用,对四肢及躯干进行主、被动活动训练。
原则:
①遵循儿童运动发育的规律;
②在抑制异常运动模式的同时,进行正常运动模式的诱导;
③使患儿获得保持正常姿势的能力;
④促进左右对称的姿势和运动;
⑤诱发和强化所希望的固定运动模式,逐渐完成由单个运动向多个运动的协调运动;
⑥康复训练前对肌张力的缓解。
要点:
①头部的控制;
②支撑抬起训练;
③翻身训练;
④坐位训练;
⑤膝手立位和高爬位的训练;
⑥站立和立位训练;
⑦步行训练;
⑧步行的进步和实用性训练。
二、脑性瘫痪的治疗原则
1.早期发现、早期康复治疗,争取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1)早期康复效果较好的原因有:由于婴幼儿期的脑处于发育最旺盛的时期,脑的可塑性强,代偿能力强,接受治疗后效果好,因此早期发现异常,早期干预和治疗可以达到最佳康复效果。
(2)早期功能康复对日后恢复行走能力有密切关系。据观察结果,凡在2岁前能单独坐稳者,日后总能恢复到独自步行,而到4岁时还不能单独坐稳的,日后恢复步行的可能性甚小。
(3)早期康复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在专业康复医疗机构由康复人员进行多专业的直接干预性治疗(运动疗法治疗师、作业疗法治疗师、言语疗法治疗师、矫形器师、社会工作者等);二是执行家庭康复或社区康复计划,由个别康复医务人员或社区康复辅导员指导康复。最理想的是把上述两种方式结合起来,再经康复机构作详细检查评估,订出康复计划,并进行一段时间的康复治疗,然后转入家庭或社区康复,再过一段时间又到康复机构复查和做一段治疗,之后又回到家庭和社区去 [5] 。
2.综合性康复治疗 根据功能障碍的表现和康复的需求,脑瘫患儿常需同时或先后接受多个专业的康复治疗。以患儿为中心,组织各科专家、治疗师、护士、教师等共同制定康复训练计划,进行相互配合的综合性康复服务。中西医结合,治疗要与有效药物和必要手术相结合。
3.长期甚至终生康复治疗 对于长期康复,家长和儿童都要有耐心,进步通常是缓慢的,有时甚至暂时停滞或倒退(由于生病或发育上的问题),但总的趋势是长期的、有效的、积极而全面的康复治疗会带来功能上的逐步改善和发展。
4.按需康复 康复治疗要因人而异,训练内容个体化,根据患儿功能障碍情况、生活环境、家庭环境、康复资源以及其他具体需求,由康复人员与家长一起订出个人的康复治疗计划。
5.康复治疗要与游戏玩耍、与教育相结合,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由于脑瘫患儿的异常运动和姿势模式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因此康复必须与日常生活动作紧密结合。
6.康复目标 康复疗效应定期评估。家长和康复人员都要深入了解和充分应用各项康复资源,必要时及时转诊,对年长儿童的治疗,要建立起康复医疗-教育-社会儿童机构-社区之间的密切联系。
三、脑性瘫痪的手术疗法
在脑瘫患儿中,年龄较大且未接受早期治疗的、特别是重度痉挛型的儿童,由于长时间的异常姿势和运动模式使痉挛进一步加剧,最后导致不可逆的肌腱挛缩和骨关节畸形,此种情况下需在综合康复治疗中,考虑采用矫形手术治疗。
矫形手术目的主要是接触软组织的痉挛和矫正骨关节畸形,也为其他康复治疗创造稳定的条件,以恢复、改善肌力平衡,增强肢体的运动功能,回归社会。手术原则:上肢手术着重于使上肢发挥或重建手的抓、捏、拿作用,而下肢手术主要是使下肢恢复站立的姿势与步行能力,以选择创伤最小、效果最佳的手术为原则。
术后注意问题:
⑴术后石膏固定对手术效果有着重要意义,良好的石膏固定可避免伤口出血,防止转移肌腱止点撕脱或骨折端移位等情况的发生。肌腱手术固定5-6周,骨关节融合术3-4个月,期间注意严密观察,如有肢体剧烈疼痛、肢端苍白或青紫,麻木或感觉消失,皮肤发冷,明显肿胀的发生,应检查原因及时处理,松开石膏或其他处理。对较长时间带石膏,要注意保护好石膏,不损坏、松脱。
⑵术后抗炎、止痛、止血的处理同其他手术。
⑶术后物理治疗和功能训练也是同样重要,如采用超短波防治伤口感染,加强被动运动,促进血液循环,有利于肢体功能改善,提高手术效果。
⑷拆除石膏固定后及早进行物理治疗和功能训练。
四、脑性瘫痪的病因有几种
1.产前因素:风疹病毒感染除对心血管有影响外,也多累及中枢神经系统,如眼、听觉损害及小头畸形和严重的精神运动发育迟滞等,巨细胞病毒感染属神经毒性病毒,在子宫内传递,感染发生率为全部活婴的0.2%-2.2%(1985年),5%-15%被感染而无症状的婴儿,如发生感觉、运动、听力丧失及脑室周围钙化等是重要的诊断依据。先天弓形虫感染在怀孕头3个月,病原体可经胎盘感染给胎儿,此种情况较为严重,但较少见。前置胎盘、双胎母亲贫血、凝血功能障碍、妊娠中毒症等均可造成胎儿脑血供失调。
2.围产期因素:由出生前4周至出生后1周出现的致病因素。
(1)窒息:围产期疾病与产前疾病不可截然分割,大多数脑瘫小儿可能早在出生前脑的发育即受到障碍,使之对出生时的反应更加脆弱,从而成为致残原因。有报道36%的脑瘫病例可能与出生窒息有关。
(2)颅内出血:窒息缺氧为新生儿颅内出血最主要的原因,其中早产儿发生率大于足月儿,特别是胎龄小于32周,体重<1500g的极低出生体重的新生儿更易发生,约占90%。缺血和缺氧导致的颅内出血和窒息互为因果关系,是围产期脑瘫的主要致病因素。
(3)早产:早产儿出现脑病变者可见脑室周围脑白质营养不良,而且多在双侧侧脑室附近。足月儿脑病变主要在皮层和基底节。
(4)核黄疸:因为严重黄疸造成核黄疸,其增高的血胆红素沉积于脑干和基底节,其病变导致出现手足徐动和听力丧失等临床表现,一般多在生后48小时到4天内发生。
3.出生后因素:出生后一个月内出现的致病因素。出生后因素约占脑瘫致病因素的10%左右,多因感染如脑炎、脑膜炎、CO和汞中毒、各种原因造成的外伤、抽搐等因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