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同吃的食物 原来有这么多注意的
2016-07-22 来源:网友分享 作者:汤凡旋
一、哪些主要的食物相克
牛奶——果珍。牛奶中蛋白质丰富,80%以上为酷蛋白。酷蛋白在PH值低于4.6的酸性环境中会凝集、沉淀,不利于消化吸收,引起消化不良,故冲调牛奶时不宜加入果珍及果汁等酸性饮料。肉类——茶。茶中的大量鞣酸与蛋白质结合会产生具有收敛性的鞣酸蛋白质,使肠蠕动减慢,延长粪便在肠道滞留时间,形成便秘。萝卜——水果。两者同食,经代谢后体内会很快产生大量硫氢酸,可抑制甲状腺素的形成,并阻碍甲状腺对碘的摄取,从而诱发或导致甲状腺肿。咸鱼——乳酸饮料。咸鱼不宜与乳酸饮料搭配食用,由于咸鱼制品中的硝酸盐在乳酸菌的作用下被还原成亚硝酸盐,而在唾液中的硫氰酸根催化下,产生致癌物,可能引起胃肠、肝等消化器官癌变。
二、食物相克的严重性
食物相克源于一部电影《双食记》,里面有一个故事,一位绝望的主妇用虾和维C这一“相克食物”杀人。从此,人们对食物相克有了更大的畏惧。然而,事实是怎样的呢?所谓的“中毒原理”:多种海产品包括虾含有化学元素砷,这种砷的化学价(化学价是一种化学结构的表示方法)是五价,五价砷对人体是无害的,当五价砷和高剂量的维生素C,发生化学反应会生成一种三价砷,三价砷达到一定的量是会导致人体中毒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高剂量的维生素C”的概念是一次性摄入维生素C超过500毫克——相当于50个中等大小的苹果所含的VC的总和,或34个梨,或10个橙子,或生吃3斤以上的蔬菜,如果加热烹调VC还会大打折扣。一般人是吃不上这么多VC的。
三、食物相克的主要原理
单纯并且大量食用两种性状相反的食物,可能引发以下3种情况:⑴营养物质在吸收代谢过程中发生拮抗作用互相排斥,使一方阻碍另一方的吸收或存留。如钙与磷、钙与锌、草酸与铁等。又如豆腐不宜与菠菜同吃,这是因为菠菜中含有草酸较多,易与豆腐中钙结合生成不溶性钙盐,不能被人体吸收,但并无临床症状出现。当然,如将菠菜在开水氽泡以破坏掉大量的草酸,也就可以用菠菜烧豆腐了,并成为是一道家常名菜。⑵在消化吸收或代谢过程中,进行不利于机体的分解、化合,产生有害物质或毒物者,如维生素C或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与河虾同食过量,可能使河虾体中本来无毒的五价砷,还原为有毒的三价砷,而引起一定的砷中毒现象。⑶在机体内共同产生寒凉之性或属温热之性,同属滋腻之性或同属于火燥之性的食物。如大量食用大寒与大热、滋阴与壮阳的食物,较易引起机体不良的生理反应。
四、现代医学食物相克的研究
总而言之,根据有关医学理论分析、中医辨证论治,以及个别患者的肠、胃道反应症状说明,在人们日常饮食中的确存在食物相克现象,并不是无稽之谈。然而,有关学者从众多的相克食物中,选择了混合进食机会较多的相克食物如花生与黄瓜、牛肉与栗子、蜂蜜与葱蒜等,作了动物实验和*观察,结果也安然无恙。由此来看,人们只要在日常膳食中注重粗细搭配、荤素搭配、多样搭配的平衡膳食,而不是固定不变的偏食、狭食、狂食某几种食物,一般不可能会发生食物相克现象。因此,对于食物相克现象,我们既不可全盘否定,也不要人云亦云。今天,我们了解了食物相克的一般现象,以及各种食物之间可能存在的一些制约关系,有利于在家庭日常食物采购中趋利避害,通过科学合理的膳食安排,能有效提高食物营养素在体内的生物利用率,促进食物在体内发挥更高的营养价值,一举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