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走穴”也许更方便医院:专家其实分身乏术
2016-12-14 来源:网友分享 作者:唐凡蕾
从明年1月1日起,广东将试行医生“多点行医”,符合规定的医生最多可在省内受聘于三个医疗机构。
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经卫生部同意,广东作为全国试点,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卫生厅已于17日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试行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于近日在卫生厅网站公布,办法试行期为三年。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根据《办法》,多点执业仅限在广东省境内。符合资格的执业医师需具有副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被核实的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记录。第一执业地点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室的执业医师不纳入试点范围。
目前,医生在院外行医,主要是由其他医疗机构或病人向其所在医院申请出诊,病人按医院规定交纳会诊费,应邀出诊的医生按相应级别收取劳务报酬。某省级三甲医院科室主任坦承,像这种外出会诊多时“一个月四五次”,一般利用周末出诊。
据了解,也有一些医生私下应病人或者同行要求,利用休假时间外出诊治,但有违规之嫌,医生承担的风险较大。
如果一名医生在省内三地行医,一旦闹出医疗事故,各地将如何监管?
对此,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解释,医师在任一执业地点被处以暂停执业以上行政处罚的,该医师在其他所有执业地点的执业活动均应被暂停。
市民担心诊疗质量下降
记者昨天在广州几家医院随机访问几名市民,他们既对政府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初衷表示赞同,但也担心医生“走穴”导致诊疗质量下降,甚至会出现公立医院医生热衷在民营医院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的问题。
有些医生则表示,《办法》对执业资格的规定太“死板”。“大医院符合规定的专家根本走不出去,因为本院病人多,而有些相对年轻的医生‘吃’不饱,却不能到基层锻炼。”
对多点执业的新规,有医院直言不现实。越秀区某三甲医院负责人就表示,该医院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预约号紧俏,“本职工作都分身乏术,哪有时间去外地定期开诊?”
天河区某三甲医院医务部负责人表示,医院不可能允许一名专家每周“一三五在本院,二四六去其他医院”。
(责任编辑:吴磊)
五、阿片类药物中毒的鉴别与有机氮农药、野蘑菇、有机氯、中毒引起的中毒鉴别。
六、阿片类药物中毒的并发症伴有急性肺水肿,以至休克、瞳孔散大、呼吸麻痹而死亡。
七、药物性聋的鉴别应与传导性耳聋和神经性耳聋相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