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的副作用 吃避孕药有什么注意事项
2017-05-15 来源:快问养生编辑部 作者:常芷蕾
一、药物的副作用都有什么呢
1、类早孕反应较常见,约占用药人数的50%。症状多为先重后轻,以后逐渐消失,可能与机体逐渐适应有关。服药初期少数人出现轻度类早孕反应,如恶心、头晕、无力、食欲不振、疲倦、呕吐等。常在服药第1—2周发生。原因与雌激素水平暂时过量,引起体内水钠潴留,胃肠功能紊乱有关,一般坚持服药2~3个月后,反应可自然消失或减轻,将服药时间安排在晚间临睡前,可使日间反应较轻。反应较重者,可服维生素B6,每次20毫克,每日3次。仍无缓解者,可考虑更换避孕药,选择雌激素含量较少的药物。
2、白带增多多由长效口服避孕药引起。因此类药雌激素含量高,过多的雌激素影响宫颈内膜分泌细胞,使其分泌旺盛而引起白带增多。
3、乳房胀痛原因是雌激素对乳房的刺激。
4、月经失调包括:①经量减少或闭经。服用短效避孕药后常出现此情况,是由于药物抑制排卵,卵巢分泌雌激素量少,药物内含雌激素量也较少,子宫内膜不能正常生长,内膜薄,故经量减少,甚至停经。②突破性出血。如服药期间出血,多发生在漏服药之后。少数人虽未漏服药也能发生阴道出血。 ③经量增多,经期延长。
5、体重增加可能是雌激素引起水钠潴留,孕激素影响合成代谢(孕激素增高会促进蛋白质同化作用),故使部分妇女体重增加。一般不需处理,可口服利尿药或予以低盐饮食,必要时停药。
6、色素沉着服药后少数人前额及面部皮肤发生色素沉着,为雌、孕激素作用的结果,一般停药后多自然恢复。
二、药物的不良反应都有什么呢
避孕药早孕样反应:口服避孕药后如出现恶心、呕吐、挑食等,这是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刺激了胃黏膜而引起的,这是一种暂时性现象,等胃黏膜适应了这种刺激,也就习惯成自然了。反应比较强烈的人,需要适当服用一点控制此类反应的药物,如维生素B6及山莨菪碱类药物,或配合吃些含维生素B6丰富的食物,如瘦肉、肝、蛋黄等,可缩短这一不适过程。
月经失调:个别人口服避孕药(尤其是短效避孕药)后,可出现月经失调现象,轻者无需治疗。一般停经两个月以上为重者,要改用其他避孕措施,同时要每天服用氯酚胺50毫克,连服5天,至次月又服5天,连服3个月即可好转。
出血:避孕药因故漏服后,可能出现子宫出血。若发生于月经周期前半期,可加服炔雌醇0.05~0.15毫克,直至服完22片为止;若发生于月经周期后半期,可于每晚再服0.5~1片避孕药,直至服完22片为止。如能配合吃些动物肝脏、血等含铁丰富的食物则更好。
出现妊娠斑:有的妇女服用避孕药后会出现妊娠斑,其实,这种色素沉着斑并非妊娠所特有,体内雌激素和孕激素水平增长率高时均可发生。对这种色素沉着斑,只要停用避孕药,它就会逐渐消退。如能在饮食中增加一些富含维生素C的新鲜蔬菜和水果,如青菜、白菜、芹菜、西红柿及桔子、橙子等,色素沉着斑就会消失得更快些。
三、避孕药不适宜哪些人群呢
一般而言,凡是身体健康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可使用避孕药,但处于下列情况的妇女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药:
1、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不宜服用。因为进入体内的避孕药都在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如果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使用,将会增加肝、肾负担。
2、患有心脏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钠等物质滞留,会加重心脏负担。
3、有高血压的妇女不宜使用。少数妇女用药后会使血压升高。
4、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由于服用避孕药后,可能会使血糖轻度升高,使隐性糖尿病变为显性,故对患有糖尿病的女性会产生不良影响。
5、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在没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
6、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使用,以免对肿瘤产生不良影响。
7、过去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心肌梗塞、脉管炎等)者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可能会增加血液的凝固性,会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
8、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否则会加重症状。
9、过去月经过少者,最好不用。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更会减少月经量。
10、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并降低乳汁的质量,还能进入乳汁,对哺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四、避孕药都有什么注意事项的呢
1、有下列疾病患者应禁服避孕药:患有急性肝炎、肾炎、心脏病、高血压、恶性肿瘤、良性乳房肿块、子宫肌瘤;乳腺癌、生殖器癌及其他任何癌症;舒张压在12kPa以上,严重头痛;糖尿病、癫痫、精神病及血栓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心肌梗塞、脉管炎者),禁忌服用避孕药;有糖尿病家族史,哺乳期、大手术前后、腿和肺部有血管阻塞,怀疑已经怀孕或者以前怀孕时患过黄疸病者,不宜服用避孕药;40岁以上的妇女,生育后孩子不满两周岁及有吸烟、饮酒嗜好的妇女,应慎重服用女性口服避孕药。
2、各种避孕药的剂量、用法不同,用前要看清说明书,切勿将长效药物当短效而连续服用,以免肝功能受到损害。
3、口服避孕药年限:短效避孕药可连服6~7年,长效避孕药可连服3~4年,如需长期服用,应定期检查身体。
4、对要求生育妇女服药的特殊要求:欲怀孕的妇女用避孕药时,应停药6个月以后方可怀孕,否则对胎儿有影响。
5、避孕药物的保管:有些避孕药物主要成分在糖衣上,应保存在干燥处,以防受潮失效。
6、服用各种避孕药必须养成准确、按时、按量服用的良好习惯,不可随意改变或延长服药时间。不要漏服、迟服,发现漏服应于次日补服,否则易造成不规则出血或避孕失败。
7、避孕药应妥善保存,避免小儿误服。药片如果受潮、溶化或糖衣层磨损、压碎时,都不要服用,以免影响避孕效果或造成阴道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