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ves病的症状具体有哪些 graves病可能并发哪些疾病
2017-11-03 来源:快问养生编辑部 作者:邬飞槐
一、graves病的症状具体有哪些
1.甲亢危象
系本病严重表现,可危及生命。主要诱因为精神刺激、感染、甲状腺手术前准备不充分等。早期表现为原有症状的加剧,伴中等发热、体重锐减、恶心、呕吐,以后发热可达40℃或更高,心率常在160次/分以上,伴大汗、腹痛、腹泻,甚而谵妄、昏迷。死亡原因多为高热虚脱、心力衰竭、肺水肿及严重水、电解质代谢紊乱。
2.甲亢性肌病
急性肌病起病急,数周内可出现吞咽困难,发音不准,也可合并甲亢危象,并可导致呼吸肌瘫痪。慢性肌病起病慢,早期主要累及近端肌群和肩或髋部肌群,其次是远端肌群;患者诉进行性肌无力,甚而肌萎缩。登楼、蹲位起立甚至梳头困难,对新斯的明无效,尿肌酸排泄增高。伴周期性麻痹者多见于亚洲地区的病人,年轻男性多发。发作时常伴血钾过低,葡萄糖和胰岛素静脉滴注可诱发本症,症状和家族性周期性麻痹相似。伴重症肌无力时主要累及眼部肌群,表现为眼睑下垂,眼球运动障碍和复视,朝轻暮重,对新斯的明有良好效应。
gd和重症肌无力均为自身免疫疾病,血中均可检出自身抗体,但gd并不直接引起重症肌无力,二者可先后或同时见于同一患者。
3.新生儿gd
有两种情况:第一种较常见,母亲于妊娠时患gd,母体内的tsab通过胎盘使胎儿发病,出生后l-3个月内出现gd表现,但可自行缓解。第二种较少见,为tsh受体突变所致。突变型tsh受体可激活camp系统,引起gd。新生儿gd表现为多动,易兴奋、多汗、呕吐、腹泻和发热等。哺乳量增多而体重不增,重者可出现呼吸衰竭、心律不齐和心力衰竭。
二、graves病可能并发哪些疾病
1.甲状腺机能减退:这是131碘治疗后较为突出的并发平。据国外一系列的研究,常量组,即每克甲状腺投131碘3.7mbq(100μci)治疗后第一年甲减发生率约5%~10%,此后每年增加2%~3%至治后10年以上可达30%~70%。近年来国内随访较长期的资料中,甲减的发生率也明显提高,这是因为开展了血清tsh放射免疫测定后,对甲减的诊断灵敏度提高所致。根据我院随访958~1980年间64例,131碘治疗后期甲减发生率2~5年为25%,6~10年为50%,16~20年为83.5%,总的甲减发生率52.08%。 甲减的可能原因有三种推测:一是131碘治疗剂量过大,破坏甲状腺组织过多。第二种推测可能是电离辐射使细胞核受到了损伤,以致不能分裂再生,时间越长,甲状腺功能越减退。第三种认为由于自身免疫反应所致。
2.致癌问题:临床应用本疗法约30余年来,白血病和甲状腺和甲状腺癌变的发生率与该二种病的自然发生率相比,并不增高。有人分析三种疗法的甲状腺癌发生率,131碘治疗组(22714例)为0.1%、外科手术组(11732例)为0.5%、抗甲状腺药物(1238例)为.3%。另有一组报告131碘治疗60 000例中有18例白血病发生,这个数字并不比一般居民白血病的自然发生率高。国内131碘治疗甲亢迄今已约有5万余例,仅有2例白血病报告,其发生率也并不高于一般居民的自然发病率。且此二例均在131碘治疗后1年左右发生,发病时间均较短,是否与131碘治疗直接有关,也尚有疑问。由于年轻患者对民离辐射敏感,有人报告婴儿和儿童时期颈部接受过x线治疗者,甲状腺癌的发生率高,所以为慎重起见,年龄在25岁以下的青少年患者应选择其他治疗方法为宜。
3.遗传效应:甲亢病人经131碘治疗后其生育力不受影响,生育的后代先天性畸形、死胎及早产儿的发生率未见增加,不育症的发生率与正常居民无显著差别。国内外的资料表明,许多131碘治疗过的病人均生育了健康的子女,甚至有些女性患者原来因甲亢存在在内分泌失调而不育者经治疗后反而生育了子女。当然也有人观察到131碘治疗后染色体有变异,但可以逐渐恢复正常,因而131碘治疗后引起染色体变异的生物学意义及临床意义仍有待深入探讨。尽管目前认为从遗传学的观点来看,131碘治疗增加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的危险性是很小的,但考虑到电离辐射的远期效应,遗传效应也需要长期随访观察才能得出正确结论。为了保障下一代及隔代子女的健康,将妊娠期列为131碘治疗的禁忌证是合理的。
4.突眼症加重:仅见于小部分病人。大多数患者治疗后有不同程度的减轻、好转。
三、graves病如何进行治疗
一、药物治疗
迄今为止,药物治疗仍是多数Graves病患者的首选治疗方法,目前临床上常用药物主要有甲硫咪唑(他巴唑)和丙硫氧嘧啶(PTU)和卡比马唑等。卡比马唑在体内逐渐水解游离出甲巯咪唑而发挥作用,故其疗效与不良反应与甲巯咪唑相似,上述药物均可抑制甲状腺激素的合成,丙基硫氧嘧啶同时还有抑制T4向T3转化的作用。甲硫咪唑的半衰期约6小时,PTU大约1.5小时,二者均可在甲状腺内聚集,单剂量的甲巯咪唑抗甲状腺作用可持续24小时以上,因此对于轻中度甲亢患者可每日1次服用。药物治疗的起始剂量分别为甲巯咪唑10mg3/d或PTU100mg3/d,治疗4-6周,待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后,逐渐减少药物剂量直至维持量,总疗程在1年至1.5年。如病情不易控制,可适当增加药物剂量和延长疗程。
治疗初期: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同时,如无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禁忌症,可加用B受体阻滞剂如心得安或氨酰心胺等,以控制心动过速等交感神经兴奋表现。既往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的同时常加用甲状腺素制剂,曾有研究表明加用甲状腺素治疗对甲亢患者有免疫调节作用,可降低甲状腺自身抗体水平,减少甲亢复发[9]。但后续多数研究不支持这一观点。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甲状腺功能低下或甲状腺明显增大时可加用左甲状腺素,主要目的是预防或纠正甲状腺功能低下。
a.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的适应证:①症状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的患者。②青少年、儿童或老年患者。③妊娠妇女。④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合放射性碘治疗者。⑤手术前准备。
b.禁忌证:对抗甲状腺药物过敏或外周血白细胞持续低于3×109/L者。
c.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的不良反应:白细胞减少:多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1-3个月内发生,严重者发生粒细胞缺乏症(发生率<1%),此时常伴有发热和咽痛,是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最严重的并发症,死亡率较高。因此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初期应每周检查一次白细胞数,如低于正常,应严密观察,白细胞持续下降、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小于1500/uL时,可停用抗甲状腺药物。如发生粒细胞缺乏症,应立即停用抗甲状腺药物,积极给予广谱抗生素及集落刺激因子等抢救治疗。
药疹:多为轻型,极少出现严重的剥脱性皮炎。一般药疹可给予抗组织胺药物,或改用其他抗甲状腺药物。出现剥脱性皮炎趋势时,应立即停药并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其他:部分患者于服用抗甲状腺药物后,可出现血清转氨酶增高,一般可减少剂量并加用保肝药物,并在严密观察下继续治疗。严重者可考虑换用其他抗甲状腺药物或停用。
PTU的少见副作用包括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阳性的血管炎,也有少数导致肝坏死的报道。
二、手术治疗
对于甲状腺肿大明显,压迫邻近器官者、甲状腺较大,抗甲状腺药物治疗迁延不愈者、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甲亢者、胸骨后甲状腺及不能坚持药物治疗者均应考虑手术治疗,手术治疗有效率90%以上,但需要由有经验的医生进行。
手术治疗的并发症包括:①局部出血,②喉返神经损伤,③甲状旁腺损伤或切除,④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
术前准备:经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病情稳定、心率降至80次/分以下,甲状腺功能正常后加服复方碘溶液。从每日3次,每次3滴开始,每日每次增加1滴至每次10滴,维持2周即可手术。部分患者甲状腺功能不易控制正常,此时可加用心得安控制心率,每次20-40mg,每日3-4次,配合复方碘溶液进行术前准备。
三、放射性碘治疗
a.适应证:①年龄25岁以上,②对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无效或因过敏及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服药者,③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后复发者,④甲状腺手术后复发者,⑤甲亢伴突眼者,对重度活动性浸润性突眼,131I治疗有可能使突眼加重,可在治疗前后加用皮质激素预防。⑥有心、肝、肾疾病,糖尿病等不宜手术者。既往临床实践中放射性碘治疗仅用于成人,但由于其相对安全性,目前已有学者将该治疗方法的年龄下限降至10岁,适用于那些长期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无效或复发的儿童患者。
b.禁忌证:妊娠或哺乳妇女。
c.治疗方法:剂量选择:通常以甲状腺的重量和对放射性碘的最高吸收率计算,一般根据下列公式:131I剂量MBQ(uCi)。2.6-3.7MBq(70-100uCi)X甲状腺重量(g)/甲状腺最高吸I131率。
四、graves病应该要如何预防
1.未病先预防:情志因素在甲亢的发病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济生方.瘿瘤论治》说:“瘿瘤者。多由熹怒不节。忧思过度而成斯疾焉。”故。预防甲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首先应保持精神愉快.心情舒畅。其次合理饮食避免刺激性食物。同样是重要的预防措施;同时起居规。勿枉作劳;扶助脾胃。增强体质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和抗病能力等都很重要
2.既病防传变:防病于未然。是最理想的预防。但若甲亢已发生。则应早期确诊。早期治疗。以防止本病的传变。即防止病情发展加重和并发症的发生。《素问.玉机真藏论篇》云:“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因而。要根据甲亢并发症发生的规律。采取预防性措施。防止并发症的发生。控制疾病的转变。
3.愈后防复发:俗语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形象的比喻病后机体尚有一个待恢复的状态。津液耗伤有一个恢复的过成此时若不慎重。原有的病情有可能迁延和复法。因此。初愈阶段。药物.饮食.精神药膳等要综合调理。并要定期检查。认真监控。是病后防止复发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