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了应如何急救 溺水者的表现症状有哪些
2016-09-02 来源:网友分享 作者:李新波
一、溺水的两种情况
1.干性淹溺
喉痉挛导致窒息,呼吸道和肺泡很少或无水吸人,占淹溺者的10%~20%。人入水后,因受强烈刺激(惊慌、恐惧、骤然寒冷等),引起喉头痉挛,以致呼吸道完全梗阻,造成窒息死亡。当喉头痉挛时,心脏可反射性地停搏,也可因窒息、心肌缺氧而致心脏停搏。所有溺死者中10%~40%可能为干性淹溺(尸检发现溺死者中仅约10%吸入相当量的水)。
2.湿性淹溺
人淹没于水中,首先本能地引起反应性屏气,避免水进入呼吸道。但由于缺氧,不能坚持屏气而被迫深呼吸,从而使大量水进入呼吸道和肺泡,阻滞气体交换,引起全身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呼吸道内的水迅速经肺泡吸收到血液循环。由于淹溺的水所含的成分不同,引起的病变也有差异。
(1)淡水淹溺 江、河、湖、池中的水一般属于低渗,统称淡水。水进入呼吸道后影响通气和气体交换;水损伤气管、支气管和肺泡壁的上皮细胞,并使肺泡表面活性物质减少,引起肺泡塌陷,进一步阻滞气体交换,造成全身严重缺氧;淡水进人血液循环,稀释血液,引起低钠、低氯和低蛋白血症;血中的红细胞在低渗血浆中破碎,引起血管内溶血,导致高钾血症,导致心室颤动而致心脏停搏;溶血后过量的游离血红蛋白堵塞肾小管,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2)海水淹溺 海水含3.5%氯化钠及大量钙盐和镁盐。海水对呼吸道和肺泡有化学性刺激作用。肺泡上皮细胞和肺毛细血管内皮细胞受海水损伤后,大量蛋白质及水分向肺间质和肺泡腔内渗出,引起急性非心源性肺水肿;高钙血症可导致心律失常,甚至心脏停搏;高镁血症可抑制中枢和周围神经,导致横纹肌无力、扩张血管和降低血压。
二、在水中可以采取的自救方法
①首先不要害怕沉入水中,当人落水之后或发生淹溺时,会对自己沉入水中产生极大的恐惧,因此就会本能地通过各种挣扎措施(如双手上举或胡乱划水等)试图使自己上浮,殊不知这样做只能适得其反。②此时最重要的就是屏住呼吸,放松全身,去除身上的重物,同时要睁开眼睛,观察周围情况。如果身体沉入水中,就让它沉,因水有浮力,且浮力与水深有关,水越深液体压强就越大,浮力也就越大,故沉到一定程度,多数情况下,没有负重的人体就会停止下沉并自然向上浮起。③一旦身体停止下沉并上浮时,落水者应立即采取如下动作:双臂掌心向下,从身体两边像鸟飞一样顺势向下划水。注意划水节奏,向下划要快,抬上臂要慢;同时双脚像爬楼梯那样用力交替向下蹬水,或膝盖回弯,用脚背反复交替向下踢水,这样就会加速自身上浮。当身体上浮时应冷静地采取头向后仰,面向上方的姿势,争取先将口鼻露出水面,一经露面,立即进行呼吸,同时大声呼救。④呼气要浅,吸气宜深,尽可能保持使自己的身体浮于水面,以等待他人救护。还可实施踩水技术,以避免自己下沉。⑤不会游泳及踩水的人不要试图不让自己再次下沉,更不能将手上举或拼命挣扎,这样不但消耗体力,而且更容易使人下沉。如果再次下沉就照原样再做一次,如此反复。⑥一定要全身放松,这一点非常重要,这样才能保存更多的体力,坚持更长的时间。⑦如果在水深在2~3米的游泳池或在底部坚硬的水域或河床发生淹溺,由于底部坚硬,落水者可在触底时用脚蹬地加速上浮,浮出水面立即呼救,同样不要害怕再次下沉。如此反复,坚持到救援人员到来。⑧用踩水的方法防止下沉。
三、溺水的急救措施
一、报警:在场人员大声呼喊、报警。
二、他救:水性好者尽量脱去外衣、裤及鞋袜,迅速游至溺水者附近,从其后方前进,用左手握其右手或拖住头部用仰泳方式拖向岸边,也可从其背部抓住腋窝推出。不会游泳者切忌用手直接拉溺水者,而应在现场找一根竹竿或绳索,让他拽住再拖上岸,否则溺水者会把救护人员拖入水中。
三、自救:具体方法是采取仰面位,头顶向后,口向上方,努力使口鼻露出水面,进行呼吸。呼气浅而吸气深,稍浮于水面待救。也可憋住气尽量不吸气,以免呛水。不可将手上举或挣扎,因举手反使人下沉。若因腓肠肌痉挛而致淹溺,立即呼救,自己将拇趾屈伸,并采用仰面位,浮出水面。
四、医疗措施:救出水后立即清除口鼻内的污泥、呕吐物,保持呼吸道通畅。牙关紧闭者按捏两侧面颊用力启开。 呼吸微弱或已停止时,立即口对口吹气和心脏挤压。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的时间要长,不要轻易放弃,并可给予吸氧和保暖。不要坐等医生到来或不经处理直接送医院,丧失最初宝贵的抢救时机。
四、溺水的预防措施
1.危险开放水域的监管
危险开放水域是指两方面的水域,其一是野外无人管理的、存在一定的导致淹溺风险的水域,如岸上无障碍物的湍急的河流、水情复杂的池塘、容易形成漩涡的激流、海底地势情况复杂同时风急浪高的海湾等。其二是位于城市和乡村的各种开放水域,如水库、河渠、池塘、公园水域、水井、粪池等,这些水域的水情虽然相对平稳,但由于它们是开放的,且有的水域在某个时间段是无人管理的,同时群众能非常容易地进去或失误落入,故也是淹溺的重大隐患处。此外平时没有水的一些低洼地带,如果突然遭遇暴雨,容易形成临时的水洼,这些水洼是导致儿童淹溺的非常重要的地点。
对上述水域应该切实加强监管,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如对野外危险水域应尽可能采取安全隔离或封闭措施,如岸边设置护栏,水井粪窖加盖等,使人们不能轻易接近、进入或误入,同时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对于城镇中的各种开放水域,应有专人值守,及时发现并劝说试图在不适合游泳的地段的游泳者及其他人员离开。此外在淹溺高发地段应尽可能设置围栏,同时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提提醒附近人群警惕淹溺的发生。在雨季特别是暴雨发生后,相关地区的有关部门应及时派专人到低洼地带查看,发现临时水洼时应设立警示标志,如果可能,应采取设置障碍物的措施,使附近的儿童不能轻易进入。
2.公共游泳场所的管理
公共游泳场所包括公共游泳池、公共游泳海滩等,从概率上讲,这些地方的游泳者最多,故发生淹溺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大,故应特别提高警惕。必须认真贯彻有关游泳场所的规定。按照《全国游泳场所开业技术标准》和《国家游泳场所星级评比标准》等条例对公共游泳场所实施建设和管理。其主要内容有:
(1)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和完善 硬件设施主要包括观察设备和救生设备,前者有海滩的瞭望塔,游泳池的瞭望台(梯)、望远镜等,这些设施是救生员观察游泳者情况的重要保证,使救生员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以便及时实施救援。因此各个游泳场所必须建立有效的观测设施。此外游泳场所要有充足的救生设备,包括各种救生漂浮物如救生圈、漂浮板等,这些设备在淹溺救援中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
(2)加强救生人员的培养、管理和使用 是否有专职救生人员和救生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关系到公共游泳场所淹溺者的生命,故游泳场所必须加强对这些人员的培养、管理和使用。首先必须有一只专职救生人员队伍,每个救生员必须有资质并受过专业培训且考试合格,其能力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是观察能力,救生员必须能够及时发现游泳者的异常行为,从这些蛛丝马迹中迅速得出是否发生淹溺的正确判断,并在第一时间施以援手,救援时间越早,淹溺者的生命就越能得到保障。第二是救援能力,救生衣必须有娴熟的救援技术,发现淹溺者后,救生员必须有能力使其尽快脱离危险,而不是救而无效。特别是救生员能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技术,以便在关键时刻能够拯救患者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