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胎可以药流解决吗 葡萄胎有哪些表现
2017-11-28 来源:网友编辑 作者:祝海云
一、葡萄胎具有的症状有哪些呢
一、闭经
因葡萄系发生于孕卵的滋养层,故多有2~3个月或更长时间闭经。
二、阴道流血
为严重症状,是葡萄胎自然流产的表现,一般开始于闭经的2~3个月,多为断续性少量出血,但其间可有反复多次大流血,如仔细检查,有时可在出血中发现水泡状物,阴道流血显然来自子宫,除自阴道流出外,部分蓄积于子宫内;也可能一时完全蓄积于子宫内,从而闭经时间延长。
三、子宫增大
多数患者的子宫大于相应的停经月份的妊娠子宫,不少患者即因触及下腹包块(胀大子宫或黄素囊肿)而来就诊,但也有少数子宫和停经月份符合甚或小于停经月份者,可能有两种情况:
1、为绒毛水泡退变呈萎缩状,停止发展,形成稽留性葡萄胎。
2、部分水泡状胎块已排出,使子宫体缩小,形成葡萄胎不全流产。
四、腹痛
由于子宫迅速增大而胀痛,或宫内出血,刺激子宫收缩而疼痛,可轻可重。
五、妊娠中毒症状
约半数患者在停经后可出现严重呕吐,较晚时可出现高血压,浮肿及蛋白尿。
六、无胎儿可及
闭经8周前后,B超监测,未发现有胎囊,胎心及胎儿,孕周,甚至18周仍不感有胎动,听不到胎心,B超扫描显示雪片样影像而无胎儿影像。
七、卵巢黄素化囊肿
往往在部分患者出现卵巢黄素化囊肿,可经双合诊发现或更易经B超检查发现。
八、咯血
部分患者可能有咯血或痰带血丝,医生应主动询问有无此症状。
九、贫血和感染
反复出血而未及时治疗,必然导致贫血髣其相关症状,个别甚至可因出血而死亡,反复出血容易招致感染,如阴道操作不洁或在流血期间性交,更易促使感染发生,感染可局限于子宫及附件,可导致败血症。
二、造成葡萄胎的原因都有哪些呢
作为准妈妈很难相信自己怀的是葡萄胎,据了解调查研究得知:造成葡萄胎的原因一般与社会经济、营养状况以及年龄有关,也有其他个人原因,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那么,造成葡萄胎的原因有哪些呢?
葡萄胎的真正发病原因不明。病例对照研究发现葡萄胎的发生与营养状况、社会经济及年龄有关。病因学中年龄是一显著相关因素,年龄大于40岁者葡萄胎发生率比年轻妇女高10倍,年龄小于加岁也是发生完全性葡萄胎的高危因素,这两个年龄阶段妇女易有受精缺陷。部分性葡萄胎与孕妇年龄无关。
通过细胞遗传学结合病理学研究证明两类葡萄胎各有遗传学特点。完全性葡萄胎的染色体基因组是父系来源,即卵子在卵原核缺失或卵原核失活的情况下和精原核结合后发育形成。
染色体核型为二倍体,其中90%为46,XX,由一个空卵(无基因物质卵)与一个单倍体精子(23,X)受精,经自身复制恢复为二倍体(46,XX),再生长发育而成,称为空卵受精。其少数核型为46,XY,这是两个性染色体不同的精子(23,X及23,Y)同时便空卵受精,称为双精子受精。部分性葡萄胎核型常是三倍体,80%为69,XXY,其余是69,XXX或69,XYY,来自一个正常卵子与双精子受精,由此带来一套多余的父方染色体成分;也可由于一个正常的单倍体卵子(或精子)与减数分裂失败的二倍体配子结合所致。
三、葡萄胎化疗的副作用有什么
化疗是利用化学药物杀死肿瘤细胞、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繁殖和促进肿瘤细胞的分化的一种治疗方式,它是一种全身性治疗手段对原发灶、转移灶和亚临床转移灶均有治疗作用,但是化疗治疗肿瘤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也将正常细胞和免疫细胞一同杀灭。
也就是说,化疗期间,由于药物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难免会使正常的细胞受到一定损害,所以病人很容易产生相应的毒副反应,如:免疫功能下降,白细胞减少,消化道粘膜溃疡,脱发等。
因此,建议治疗葡萄胎的女性术后,一定要注意卫生,要及时的更换内裤、内衣,防止有细菌的侵入,另外,还需要禁止同房一段时间,以免刺激伤口等,而对于葡萄胎术后的饮食调理,主要有以下几点:
葡萄胎术后饮食宜补充高蛋白质食品,如奶类,瘦肉,鱼,动物肝脏,红枣,赤豆等。河蟹,黄鳝,黑鱼,牛肉等也有助于升高白细胞。如:出现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可增加健脾开胃食品,如山楂,白扁豆,萝卜,香蕈,陈皮等。积极配合治疗。
四、葡萄胎能做人流吗
葡萄胎可以药物流产吗
葡萄胎是不能用药流的,葡萄胎是妊娠后胎盘绒毛滋养细胞增生,一般无无胎儿及胚胎组织,常出现了腹痛、停经后阴道流血等,确定诊断后需适当用手术治疗。
需手术清除宫腔内组织,然后适当用些化疗药物治疗,年龄超过40岁,无生育要求,有恶变倾向还需采用手术切除子宫治疗。
1、清宫
因葡萄胎随时有大出血可能,故诊断确定后,应及时清除子宫内容物,清宫前应先做好全身检查。一般采用吸刮,具有手术时间短、出血少、不宜发生子宫穿孔,比较安全。在内容物吸出的过程中,子宫体逐渐缩小,变硬。待葡萄胎组织大部分洗出、子宫明显缩小后,采取轻柔刮宫。
第一次清宫不必过于追求完全,以致损伤较软的宫壁。可于1周左右,再做第二次刮宫术。
2、子宫切除
年龄在40岁以上、无生育要求者可行全子宫切除,但应保留两侧卵巢。对于子宫小于妊娠14周大小者,可直接切除子宫。手术后仍需定期随访。
3、输血
贫血较重者应给予少量多次缓慢输血,并严密观察病人有无活动出血,待情况改善到一定程度后再施行清宫术。遇有活动出血时,应在清宫的同时,予以输血。
4、纠正电解质紊乱
长期流血、食欲不振者往往有脱水、电解质紊乱,应检查纠正。
5、控制感染
子宫长期出血,或经过反复不洁操作者,容易引起感染,表现为局部(子宫或附件)感染或败血症。应予足量抗炎药物;并积极纠正贫血和电解质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