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曲康唑ItraconazoleC
2015-11-14 来源:网友分享 作者:吕凡蕾
【性状】该品为粉、蓝色胶囊,内含100mg伊曲康唑丸状颗粒。
【药理作用】
伊曲康唑(itraconazole,ICZ)是一种亲脂性三氮唑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高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细胞的细胞色素酶。伊曲康唑系通过损伤真菌细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致细胞内重要物质外漏而使真菌死亡。
(1)本品体外对皮炎芽生菌、荚膜组织胞浆菌、烟曲霉、黄曲霉、白念珠菌和新型隐球菌具抗菌活性。对中克氏孢子丝菌、毛发癣菌属、克柔念珠菌和其他念珠菌属的抗菌活性差异较大。该药对实验动物模型中皮炎芽生菌、杜氏组织胞浆菌、烟曲霉、粗球孢子菌、新型隐球菌、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氏孢子丝菌和毛发癣菌的感染具有抑制作用。
(2)药动学:本品胶囊剂,口服吸收差,宜餐后服用,单次给药后本品的t1/2为15~20h,多次给药后可延长至30~40h。肝硬化患者应用该药胶囊100mg后,平均Cmax较健康者下降47%,消除半衰期增长2倍。本品在血液和腹膜透析患者中药动学研究表明,与肾功能正常者相比,透析对药动学的影响不明显。
【适应症】
伊曲康唑胶囊和注射液适用于免疫缺陷者和非免疫缺陷者的下列真菌感染:
①肺或肺外芽生菌病;
②组织胞浆菌病,包括慢性空洞型和播散性、非脑膜累及者;
③曲霉病,用于患者不能耐受两性霉素B者,或患者应用两性霉素B治疗难以奏效者。也可用作非免疫缺陷者趾甲癣或指甲癣的治疗。
伊曲康唑口服液适用于:
①该药先静脉继以口服液用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疑为真菌感染者的经验治疗;
②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病。
【不良反应】
伊曲康唑偶可致严重肝毒性,表现为肝功能衰竭和死亡,如患者持续有肝病的临床征象时,需停药,并测定肝功能;恶心、呕吐、皮疹、头痛、水肿、发热、肝功能异常、低钾血症等。因不良事件中停药物治疗者主要为肝酶升高、胃肠道功能紊乱、皮疹等。其他尚有四肢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皮疹、过敏性休克等过敏反应、周围神经病变、肝酶升高、肝衰竭、低钾血症、中性粒细胞缺乏症等。
【药物相互作用】
①本品可使下列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华法林、特非那定、阿司咪唑、茚地那韦、里托那韦、长春花生物碱、咪唑达仑、三唑仑、地西泮、二氢吡啶类钙拮抗药、洛伐他汀、辛伐他汀、西沙比利、环孢素、他克莫司、甲泼尼松、地高辛、奎尼丁、口服降血糖药等。
②可以降低本品血药浓度的药物有: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异烟肼、利福平、利福布汀、制酸药等。
③可以增加本品血药浓度的药物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
④与本品合用后可能引起Q~T间期延长或导致严重心血管事件的药物有:特非那定、阿司咪唑、达莫齐特、奎尼丁、西沙比利等。
⑤伊曲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先于多烯类抗生素(如两性霉素B)应用时,可抑制后者的活性,但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
【禁忌症】
①对伊曲康唑或其赋型剂成分有过敏史者。
②甲癣患者伴有充血性心力衰竭表现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不可应用本品。
③妊娠或计划妊娠的甲癣患者。
④吡咯类药物之间交叉过敏反应尚无资料,但本品如用于对其他吡咯类有过敏史者需谨慎。
【注意事项】
①对于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危险因素的患者,包括缺血性心脏病、瓣膜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明确的肺部疾患者和其他水肿性疾病患者,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伊曲康唑,并在使用中严密监测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症状和体征,一旦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立即停止本品的治疗。
②用药过程中如持续有肝病的症状和体征出现,需立即停药并进行肝功能检查。由于严重肝毒性发生的可能,原有肝酶升高者、活动性肝病者,或接受过其他肝毒性药物者不宜应用本品,如必须应用本品,需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③如治程中出现有周围神经病变.且与本品胶囊有关时,需停药。
④接受制酸剂者,应在服用本品后至少2h方可服用该类药物。
⑤应用本品胶囊时,宜与食物同服。
⑥伊曲康唑主要自肝脏代谢,肝硬化患者消除半衰期延长,需调整剂量。
⑦孕妇应避免使用该药。
⑧应用该药时应停止授乳。
⑨本品在小儿中应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未建立。
⑩肌酐清除率<30mg/min的患者不可使用伊曲康唑注射液。
【给药说明】应与食物同服,以增进药物吸收。
【制剂和规格】胶囊:0.1g(合资) 0.1g(国产)
【临床常规用量】
①皮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推荐治疗剂量为一日200mg,一次服,如上述剂量治疗后病情无明显改善,或病情进展,剂量应递增至一日300mg,最高剂量不超过一日400mg,超过一日200mg剂量时,均应分2次服。
②曲霉病,一日200~400mg。用于危及生命感染的患者时,应先予以负荷量,可给予口服胶囊,亦可静脉给药。静脉滴注给药:推荐剂量为先予该药一次200mg,一日2次,共4次,以后为一次200mg,一日1次。每次静脉滴注时间需大于1小时。口服胶囊:初予一次200mg,一日3次,共3日,作为负荷量,继之应用维持量,一日200mg,至少3个月,直至真菌感染的临床和实验室检查转阴,如疗程不足,可能导致感染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