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海盗都不想出狱的荷兰监狱
2015-11-14 来源:网友分享 作者:周涵蕾
这是一座普通的荷兰监狱,它里面共关押了167名囚犯,而负责看守这些囚犯以及为他们服务的员工则达到了140人。仅从环境上看,它更像是一所乡村俱乐部。荷兰人引以为自豪的除了他们的风车,奶酪和郁金香,还有就是人性化的监狱系统了。很早就听说索马里海盗在荷兰审讯之后被关到监狱里,结果由于环境太好舍不得回去,今天上网发现了几张荷兰普通监狱的照片,好吧,难怪他们不想走。
在享有有限的交际权的监狱中,存在着三种管理制度。一是标准管理制度。每周至少78小时的日间项目,包括每周43小时的活动时间(包括进餐),允许探访。二是宽松管理制度。每周56小时的日间项目,包括38小时的活动时间,允许探访。三是特殊戒备级监狱的管理制度。每周78小时的日间项目,包括18小时的活动时间,允许探访。
每一种管理制度都包括了适用于全体犯人的基本活动,即运动、娱乐和每天1小时的户外活动。能否参加其他活动,如劳动、学习项目和教化项目的准备活动,取决于犯人所处的监狱类型以及犯人的服刑表现。在日间项目中,犯人之间相互交往。在剩余的时间里,犯人们待在各自的囚室里。《犯人所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就是和外界联系的权利,在业余时间参加监狱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参加宗教服务的权利、有关伙食、穿着、个人物品、户外活动、医疗、纪律措施、拘留所的安全和秩序、申诉程序等等方面的权利。
在荷兰,犯人可以自费在囚室中拥有电视和录像设施,还有可能拥有书籍、鸟笼或鱼缸。在《监狱条例》的范本中规定,监狱中禁止配备以下物品:已经由国家提供的监狱必备物品或与之类似的物品;手电筒、蜡烛、油灯、按摩器、色情物品、电影和摄像装置、望远镜、放大镜、照相设备、发报机和通讯设备;宠物,但是允许在不超过40cm×25cm×30cm的鱼缸里饲养1至2条鱼,允许在不超过35cm×35cm×50cm的鸟笼里饲养1至2只鸟。
除了以上被禁止的物品外,其他的物品也可能被监狱长禁止(例如电脑和CD唱机)。《监狱条例》的范本有时会非常详细地规定,对于某些物品,例如衣服(7套内衣)、鞋子以及其他个人物品可以带进监狱,除了明确被禁止或者允许的物品外,监狱长有权决定某些物品能否被带进监狱。监狱长同时可以决定犯人能否拥有个人电脑、电水壶或电吹风。
犯人每周至少有1小时的探访时间,当然其会见时间和地点都是由《监狱条例》规定的,但是,那些被预审法官设置了限制的审前被羁押者没有被探访权,除非检察官或预审法官向监狱长发布指示允许其接受探视。而探访者必须事先电话或书面提出探访申请,并且得到允许后才可以探访犯人。假如探访有可能对监狱管理秩序产生影响,监狱长可以对同一时间的访客人数进行限制。探访应该在狱警把守的探访室进行。一般来说,犯人们是一并接受探访的,其他犯人的访客也在场。
只要监狱长事前通知了犯人,狱方就可以监听犯人和访客的对话。一般来说,犯人和访客之间是没有玻璃或塑料屏的。但是监狱长可以决定是否有必要设置这种隔离屏或通过对讲机让犯人与访客进行对话。访客必须携带身份卡,而在事前他们的衣服也必须接受检查以防他们携带可能扰乱监狱管理秩序的物品。监狱长在探访期间有权保管这些物品。访客必须通过安检通道。访客不能递交给犯人任何物品。在探访开始和结束时,犯人的衣服有可能被检查或被安排搜身。
长期刑犯人可能被赋予一项权利,就是所谓的“不受监督的探访”(Non-supervisedVisit)。这种情况适用于保护犯人的性权利。但是,对于被羁押的未决犯,他们的“不受监督的探访”的要求只有在非常例外的情况下才被准许。长期的审前羁押和夫妻关系的恶化并不能作为获得允许的充分理由。除了被特殊限制的未决犯,通常而言,每个被羁押人都有权通过电话与外界联络,每周至少1次,每次10分钟。电话费是由被羁押人支付的,除非监狱长决定在某些特殊情况由狱方支付。
被羁押人可以在羁押场所的小卖部购买电话卡,但是一旦他们被发现拥有超过正常需要数量的电话卡,就可能被视为违反管理秩序,从而受到纪律处罚。如果有必要了解与未决犯通话人的身份,或是以下的几种情况,监狱长可以决定是否需要对未决犯的电话进行监控:为了维护羁押场所的秩序与安全;为了预防或者调查刑事犯罪;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安全。对电话的监控包括窃听或者录音电话通话。在通话之前,被羁押人将被告知有关监控的理由和性质。
《监狱原则法案》第三十七节列举了一些人员或者团体(例如司法机关,政府调查官等等),只要通话有必要,被羁押人与他们的通话享有不受限制的自由权。除了确定通话人的身份外,其他监管措施就没有必要了。律师经常会抱怨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律师与当事人通话可以不受监控,但实践中他们与当事人的电话经常受监控。司法部长已经发布指示要求监狱长停止对律师和其当事人之间电话的监控。被预审法官设定了限制审前羁押人除了和律师之外不允许与任何人通电话。他们只能在紧急情况下随时与律师通话,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定期与律师通话。
一般而言,被羁押人可以自由地收发信件,费用自理。但是监狱长为了维护秩序和安全,有权限制收发信件的数量。监狱长有权检查信件的封面和其他邮寄物品,并且有权检查是否有违禁品。同时他们还有权检查被羁押人邮寄或收取的物品和信件,包括复印信件或其他邮寄物。被羁押人将会被事先告知其信件或邮寄物会被检查。
监狱长可以拒绝将有关信件或者其他邮寄物品交给被羁押人。为了维护监狱秩序和安全,防止或者调查刑事犯罪或者为了保护证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监狱长也可以没收这些物品。这些物品会被相应地退回寄件人、由狱方为被羁押人保管,或在寄件人同意后销毁,或转交给警方以防止或者调查犯罪。每个被羁押者都有不受限制寄信给王室成员的权利、国会成员、司法部长、司法官员、政府调查官、刑事司法管理委员会和青少年保护委员会。
对于被羁押的未决犯来说,收发信件的权利仍然是有限制的。他们所有收发的信件都要接受检查。监狱长禁止被羁押人收发信件必须要有书面文件,并且由监狱长签字。如果因为信件需要翻译而延误了投递时间,被羁押人不得以此作为投诉理由。在过圣诞和生日的时候,被羁押人可以接受一份价值不超过33欧元的礼物,但这个礼物要易于检查。
《监狱原则法案》第四十四节规定监狱为每一位犯人提供伙食。监狱会按照狱医要求,为某一位患病犯人规定特殊饮食,或为有宗教信仰的犯人提供特别食物。例如对犹太犯人不提供猪肉,为穆斯林国家犯人提供经过特殊宰杀方式的家禽。伙食的经费是有限的,但是符合国家营养信息办公室的推荐要求,犯人可以在食堂自费购买三明治馅饼、水果、小吃、不含酒精的饮料、糖果、香烟和雪茄。一般而言,在拘留所或者监狱中抽烟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