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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毒活疫苗的接种禁忌有哪些 减毒活疫苗的接种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017-07-25来源:网友编辑 作者:皮芷蕊

一、减毒活疫苗的简要介绍

  减毒活疫苗是病原体经过甲醛处理后,A亚单位(毒性亚单位)的结构改变,毒性减弱,但B亚单位(结合亚单位)的活性保持不变,即保持了抗原性的一类疫苗。

  将其接种到身体内,不会引起疾病的发生,但病原体可以引发机体免疫反应,刺激机体产生特异性的记忆B细胞和记忆T细胞。起到获得长期或终生保护的作用。与灭活疫苗(死疫苗)相比,这类疫苗免疫力强、作用时间长,但安全是一个问题,具有潜在的致病危险(有可能因发生逆行突变而在人体内恢复毒力)。属于第二代疫苗。

  减毒活疫苗是指病原体经过各种处理后,发生变异,毒性减弱,但仍保留其免疫原性。将其接种到身体内,不会引起疾病的发生,但病原体可在机体内生长繁殖,引发机体免疫反应,起到获得长期或终生保护的作用。

二、国内减毒活疫苗的现状

  中国是疫苗消费大国,每年疫苗预防接种达10亿剂次。我国开发的疫苗品种大多为单价疫苗、减毒活疫苗等传统疫苗品种,而国外上市的疫苗多以联苗、灭活等新型疫苗为主。

  国产疫苗在产能和关键技术上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巨大的差距。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2010年曾指出,中国没有推动疫苗新技术应用的政策和体系,中国的疫苗生产技术更新很慢,甚至没有更新,一直沿用30年前的生产技术。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则说,国内很多疫苗还在使用20世纪六十年代的技术。

  部分国产疫苗质量不达标,监管部门缺少对这些疫苗大规模上市后的系统评价。有些疫苗质量在大规模人群使用中完全达不到质量标准,与进口疫苗相比,质量档次差很多。

  中国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制定了疫苗生产运输规范,强调温度过高或过低,均可致使疫苗的生物特性发生变异而改变,并规定了疫苗的生产、运输、储存以及注射前的冷链温度必须要有完整和严格的温度记录。

  但据南方都市报2013年6月24日报道,国内疫苗运输现状是:“设备基本具备,但监管有问题,基本要靠从业人员的责任心。冷链的八个环节里前面做的还好,关键是根节点容易出问题,尤其是到了偏远的县乡一级,根本得不到保障。

  在国际上,对疫苗的运输和保持都有一套严格到苛刻的标准。以美国为例,规定要求疫苗装运和疫苗到货时间间隔不应大于48小时,疫苗日常储存时,冷藏室的温度应当保持在2℃-8℃,冷冻室的温度应当保持在-15℃或更低。应在冰箱中放置大瓶装的水,以便在打开冰箱门时可以保持温度不变。此外,部分疫苗在储存方面有特殊要求,例如,麻疹、风疹及腮腺炎疫苗均应避光保存,而水痘疫苗除要求避光外,尚需冷冻保存。疫苗储存场所负责人还应制定书面的紧急预案,以保证在发生断电或机械故障时,能确保疫苗的安全性。

三、减毒活疫苗的接种禁忌有哪些

  1.一般禁忌

  ●最近4周内曾使用丙种球蛋白、免疫球蛋白或其他被动免疫制剂者,应推迟活疫苗的预防接种。

  ●急性传染病潜伏期、前驱期、发病期及恢复期。有某种传染病既往病史者,考虑其已获得病后免疫,可不必接种相应疫苗。

  ●对发热者(特别是高热者)、急性疾患者、严重营养不良者,应暂缓接种疫苗。

  ●对有过敏性体质者、支气管哮喘、荨麻疹、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食物过敏史者不能接种含有该过敏原的疫苗。

  ●对有活动性肺结核、心脏代偿功能不全、急慢性肾脏病变、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血液系统疾患、重症慢性疾患、活动性风湿病、严重化脓性皮肤病等病人,应暂缓接种疫苗。

  2.特殊禁忌

  ●凡患有免疫缺陷病、白血病、淋巴瘤、恶性肿瘤以及应用皮质类固醇、烷化剂、抗代谢药物或放射治疗、脾切除而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均不能使用活疫苗。

  ●孕妇,特别是妊娠期,不能使用活疫苗。

  ●患有癫痫、癔病、脑炎后遗症、抽搐等神经系统疾患和精神病或有既往病史者,禁止接种乙型脑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流脑多糖疫苗。

  ●接种百白破疫苗后,出现强烈反应如虚脱或休克、持续尖叫、体温超过40℃、惊厥或抽搐、严重的意识改变、全身或局部神经症状、过敏反应、血小板减少或溶血性贫血等严重异常反应,应停止接种后续针次。

  ●患有湿疹、化脓性中耳炎或其他严重皮肤病者、结核菌素试验阳性者不宜接种卡介苗。

  ●肾炎恢复期或慢性肾炎患者禁用白喉类毒素及其混合制剂。

四、减毒活疫苗的接种的基本原则

  1.我国对于疫苗同时接种的规定

  《中国药典》三部(2010版)未对两种疫苗同时接种的一般原则作出规定,但在每种减毒活疫苗说明书的注意事项中,部分规定了两种减毒活疫苗同时接种间隔要≥1个月。

  我国卫生部2005年发布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规定,如需同时接种≥2种国家免疫规划(National Immunization Program,NIP)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按要求接种。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1支注射器内接种。2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4周再接种。

  2.WHO

  WHO在对疫苗的总立场文件中规定,如疫苗拟在婴儿或低龄儿童中使用,应能方便地适应NIP所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时间,如与其他疫苗同时使用,应不会显著干扰这些疫苗的免疫应答。且在其各种疫苗立场文件中,根据现有的科学证据,对≥2种疫苗同时接种提出了具体建议。对于同时接种多种疫苗时的具体操作,WHO等国际组织建议,如果接种≥2种疫苗,不要使用同一注射器,不要在同一上肢或下肢同时注射。

  3.美国ACIP

  大多数广泛使用的疫苗同时接种(即在同一天接种),包括减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与这些疫苗分开接种相比,产生的血清学转化率和不良反应发生率是相似的。建议无特别禁忌证的儿童,应常规同时接种所有适龄段应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