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的表现 治疗的方法是什么
2018-06-25 来源:网友分享 作者:朱寒珊
一、结核病会发生哪些症状
侵入不同部位表现不一。肺结核早期或轻度肺结核,可无任何症状或症状轻微而被忽视,若病变处于活动进展阶段时,可出现以下症状:
多在午后体温升高,一般为37~38℃之间,患者常伴有全身乏力或消瘦,夜间盗汗,女性可导致月经不调或停经。
1.肺部结核
咳嗽、咳痰是肺结核最常见的早期症状,痰内带血丝或小血块。
2.胃部结核
临床表现很不一致,有些无症状或很轻微,有些类似慢性胃炎、胃癌、多数似溃疡病,患者有上腹部不适或疼痛,常伴有反酸嗳气,腹痛与进食无关。幽门梗阻所表现的呕吐多以下午、晚间为重,呕吐物为所进之食物,不含胆汁,潜血可为阴性,呕吐后腹胀减轻。除胃症状外还可伴全身结核症状,如乏力、体重减轻、下午发烧、夜间盗汗等。体格检查上腹有时可触及不规则的包块,有幽门梗阻时,在上腹部可见胃型、蠕动波及震水音。
3.肝结核
最常见的症状为发热和乏力。其他症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发热多在午后,有时伴畏寒和夜间盗汗;有低热者也有弛张型者,高热可达39~41℃。身患结核病者可长期反复发热。
4.肠结核
临床表现在早期多不明显,多数起病缓慢,病程较长,如与肠外结核并存,其临床表现可被遮盖而被忽略。因此,活动性肠外结核病例如出现明显的消化道症状。
二、结核病的病变是怎样的
结核菌侵入人体所引起的组织反应,基本上与一般细菌、化学或物理性刺激引起的炎性反应一样,主要有渗出性和增生性病变;如机体抵抗力弱或感染大量毒性强的细菌时,病灶边缘肉芽组织很少,以至产生原发性坏死(变质变化)。
1、以渗出为主病变:出现于结核性炎症的早期或机体抵抗力低下,菌量多,毒力强或变态反应强时,主要表现为浆液性或浆液纤维素性炎。病变早期以中性粒细胞侵润,后被巨噬细胞取代。
2、以增生为主病变:菌少,毒低或免疫反应强,以增生为主,形成结核结节。结核结节是由上皮样细胞、朗格汉斯巨细胞加上外周局部集聚的淋巴细胞和少量反应性增生的成纤维细胞构成。典型者结节中央有干酪样坏死。
3、以坏死为主的病变:菌多,毒强,以渗出或增生为主的病变柯继发干酪样坏死(结核坏死灶由于含脂质多呈黄色、均匀细腻、质地较实、状如奶酪)。
三、结核病的发病机制是什么
结核病的病原菌是结核分枝杆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主要是人型和牛型。人型结核杆菌感染的发病率最高。临床上所指的结核病多由上述两型引起。结核病主要经呼吸道传染,也可经消化道感染,少数经皮肤伤口感染。 呼吸道传播是最常见和最重要的途径。肺结核病人(主要是空洞型肺结核)从呼吸道排出大量带菌微滴。吸入这些带菌微滴即可造成感染。直径小于5μm的微滴能到达肺泡,因此其致病性最强。到达肺泡的结核杆菌趋化和吸引巨噬细胞,并为巨噬细胞所吞噬。在有效细胞免疫建立以前,巨噬细胞将其杀灭的能力很有限,结核杆菌在细胞内繁殖,一方面可引起局部炎症,另一方面可发生全身性血源性播散,成为以后肺外结核病发生的根源。机体对结核杆菌产生特异的细胞免疫一般需30-50天时间。这种特异的细胞免疫在临床上表现为皮肤结核菌素试验阳性。
结核病的免疫反应和变态反应(Ⅳ型)常同时发生和相伴出现。变态反应的出现提示机体已获得免疫力,对病原菌有抵抗力。然而变态反应同时伴随干酪样坏死,试图破坏和杀灭结核杆菌。已致敏的个体动员机体防御反应较未致敏的个体快,但组织坏死也更明显。因此机体对结核杆菌感染所呈现的临床表现决定于不同的反应。如保护性反应为主,则病灶局限,结核杆菌被杀灭。如主要表现为组织破坏性反应,则机体呈现有结构和功能损害的结核病。
四、结核病的治疗原则有哪些
结核病临床上有初、复治之分,病人有排菌和不排菌之别,结核菌有处于繁殖生长期和休眠静止期之别。抗痨药物有作用于酸性环境和细胞内酸性环境的药物,还有作用细菌外得碱性或中性环境的药物,一个合理正规的化疗方案必然有二种或二种以上的杀菌药,合理的剂量、科学的用药方法,足够的疗程,还要规律、早期用药,才能治愈结核病。缺少哪一个环节都能导致治疗失败。
一、早期:对任何疾病都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特别对结核病一定要早诊断、早治疗、早期治疗以免组织破坏,造成修复困难,肺结核早期、肺泡内有炎症细胞浸润和纤维素渗出,肺泡结构尚保持完整、可逆性大。同时细菌繁殖旺盛,体内吞噬细胞活跃,抗痨药物对代谢活跃生长繁殖,旺盛的细菌最能发挥抑制和杀灭作用。早期治疗可利于病变吸收消散不留痕迹。如不及时治疗小病拖成大病,大病导致不治愈,一害自己,二害周围人。
二、联合:无论初治还是复治患者均要联合用药、临床上治疗失败的原因往往是单一用药造成难治病人。联合用药必须要联合二种或二种以上得药物治疗,这样可避免或延缓耐药性的产生,又能提高杀菌效果。既有细胞内杀菌药物又有细胞外杀菌药物,又有适合酸性环境内的杀菌药,从而使化疗方案取得最佳疗效。并能缩短疗程,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浪费。
三、适量:药物对任何疾病治疗都必须有一个适当的剂量。这样才能达到治疗的目的,又不给人体带来毒付作用,几乎所有的抗结核药物都有毒付作用,如剂量过大,血液的药物浓度过高,对消化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特别对肝肺可产生毒付反应,剂量不足,血液浓度过低,达不到折菌、杀菌的目的、易产生耐药性。所以一定药采用适当的剂量,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四、规律:一定要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规律用药,因为结核菌是一种分裂周期长,生长繁殖缓慢杀灭困难大的顽固细菌。在治疗上必须规律用药,如果用药不当,症状缓解就停停用,必然导致耐药的发生,造成治疗失败。日后治疗更加困难,对规律用药必须做到一丝不苟,一顿不漏,决不可自以为是。
五、全程:所谓全程用药就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判定化疗方案,完成化疗方案所需要的时间,一个疗程三个月。全疗程一年或一年半。短化不少于6个月或10个月。
要想彻底治疗肺结核必须遵循以上五个原则、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才能确保查出必治、治必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