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什么病_从3方面认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2016-11-04 来源:网友分享 作者:郝访卉
一、什么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什么?
因为人质的生死都掌握在了劫持者的身上,所以他们都将自己的安危和人质紧密联系在一起,把犯罪者的前途当成了自己的前途,反而把解救者当成了敌人。
1973年,两名罪犯劫持了4位银行职员,在僵持了130个小时之后,放弃了这次犯罪,然而四位人质居然不怪罪罪犯,其中有一位职员竟然还与劫匪结婚。
这起事件激发了社会科学家,他们想要了解在掳人者与遭挟持者之间的这份感情结合,到底是发生在这起斯德哥尔摩银行抢案的一宗特例,还是这种情感结合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心理反应。
根据后来的研究显示,这起研究学者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事件,是很普遍。研究者发现到这种症候群的例子见诸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与*的受害者,都可能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体验。
关于进化心理学的解释,心理分析学的看法,新生婴儿会与最靠近的有力成人形成一种情绪依附,以最大化周边成人让他至少能生存(或成为理想父母)的可能,此综合征可能是由此发展而来。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角色认同防卫机制的重要范例。人是可以被驯养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二、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病证来源
病证来源: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Jan Erik Olsson与Clark Olofsson,在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失败后,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在警方与歹徒僵持了130个小时之后,因歹徒放弃而结束。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几个月,这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达他们对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照顾的感激,并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更甚者,人质中一名女职员Christian竟然还爱上劫匪Olofsson,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这两名抢匪劫持人质达六天之久,在这期间他们威胁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时也表现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料的心理错综转变下,这四名人质抗拒政府最终营救他们的努力。
这件事激发了社会科学家,他们想要了解在掳人者与遭挟持者之间的这份感情结合,到底是发生在这起斯德哥尔摩银行抢案的一宗特例,还是这种情感结合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心理反应。而后来的研究显示,这起研究学者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事件,令人惊讶的普遍。研究者发现到这种症候群的例子见诸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与*的受害者,都可能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体验。
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症状表现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又称为斯德哥尔摩效应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是指受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感情,反过来依赖、崇拜犯罪者的一种特殊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他们的生死操控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他们与劫持者共命运,把劫持者的前途当成自己的前途,把劫持者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这种人群把解救者当成了敌人。
经过了专家的研究发现,人性能承受的恐惧有一条脆弱的底线。时间一久,人质就会把生命权渐渐付托给这个凶徒。最后人质也下意识地以为凶徒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角色认同防卫机制的重要范例——人是可以被驯养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那么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临床表现
情感上依赖他人的人最容易被驯服,容易受感动的人也很容易被驯服。这两种人都可能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特征如下:
1.人质感到恐惧,认为自己的生命受威胁,濒临死亡;
2.在劫持过程中,人质认为歹徒有仁慈之心,会略施小惠;
3.除了歹徒传达的思想外,人质不能受其他人影响,获得其他不利于歹徒的信息;
4.人质深信不疑,逃跑就代表死亡。
这四个条件下,人就会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四、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产生条件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产生条件
在突发事件中
1、人质必须有真正感到绑匪(加害者)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2、在遭挟持过程中,人质必须体会出绑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举动。
3、除了绑匪的单一看法之外,人质必须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讯息)。
4、人质必须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
在日常生活中
日常生活中,也有类似的现象,但由于情节较轻,不被重视。通常有三个特征:
1、受害者感到害怕,产生严重的心理恐惧。
2、受害者最终安全的离开,没有实际的身体上的伤害。
3、受害者对于类似情况始终不知所措。
心理历程/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编辑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会经历以下四大历程:
1、恐惧:因为突如其来的胁迫与威吓导致现况改变。
2、害怕:垄罩在不安的环境中,身心皆受威胁。
3、同情:和挟持者长期相处体认到对方不得已行为,且并未受到‘直接’伤害。
4、帮助:给予挟持者无形帮助如配合,不逃脱,安抚等;或有形帮助如协助逃脱,向法官说情,一起逃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