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晚婚晚育的年龄如何计算
2017-10-24 来源:网友分享 作者:蒋觅风
一、晚婚晚育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呢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岁,方可结婚。
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都按照《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
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略有不同)。晚育有利于青年妇女在德、智、体多方面得到发展,有利于控制出生人数和人口增长速度。晚育会使生育年龄推迟,拉长两代人的间隔,使人口增长速度减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所以晚婚年龄即只要大于规定结婚年龄即可,只要比法定日期晚了就是晚婚。
2、我国婚姻法没有对晚婚年龄进行明确规定。实际生活中人们通常会觉得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年龄与法定婚龄不同,它不是强制性的,而只是鼓励性、提倡性的结婚年龄。
【晚育年龄规定】:
3、一般晚婚生育者即符合晚育条件。
4、我国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晚育年龄进行明确规定。有些省份要求只要在23周岁以上生育就属于晚育,有的省份要求在24周岁以上生育才属于晚育。具体必须根据本地政策执行。
二、晚婚晚育年龄计算方法
1、晚婚年龄的计算方法,以结婚证书上批准的日期为准。计算公式:晚婚年龄=结婚证书上批准的日期-本人的出生日期。
2、晚婚的前提是男女双方都必须为初婚。如果一方为再婚,另一方为初婚,初婚的一方即使已达到晚婚年龄,也不属于晚婚。
3、晚育年龄=孩子出生的日期-母亲出生的日期。
4、晚育以女方年龄为准。
5、男女双方都必须是晚育。
现行政策不再鼓励晚婚晚育
目前执行的计划生育法将原来第二十五条的“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简单来说就是删除了晚婚晚育相关政策,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这是因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我们当前的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所以现在不提倡晚婚晚育,而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
三、晚婚晚育产假婚假新规定
【晚育产假】:我国新制定的计划生育法取消了晚婚晚育产假。简单来说就是以后晚婚晚育者不能享受晚婚晚育假了。同时各省市也已经删除了符合晚婚晚育条件者才可以享受陪产假等规定。
【晚婚婚假】:目前我国取消了晚婚婚假。部分省市市民只能享受3天的正常婚假。但仍有部分省市取消了晚婚假,延长了婚假天数。例如广东省婚假仅为3天,而北京婚假为10天。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6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产前假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四、晚婚晚育有些什么好处
晚婚晚育有利于优生优育优教。从生理上讲,我国青年一般要到23至25岁才完全成熟。在这个年龄之前,青年男女虽然具备了结婚、生育的生理条件,但全身器官组织仍处在发育阶段,骨骼、身体还在增长,大脑的抽象思维能力尚未达到较高水平。此时生育不仅不利于优生,也不利于年轻夫妇的自身健康。所以,未实现晚婚的夫妇一定要把住晚育关,切不可早育或盲目生育。即使达到晚婚年龄的夫妇,也不必一结婚就匆忙生孩子。因为新婚家庭的生活有一个调整、适应和建设过程。
从优生的角度讲,要想生育健康聪明的孩子,必须选择最佳怀孕生育时机。据统计,妇女24—29岁顺产率最高,出生的健康婴儿数也最多。适当的晚育对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和后代都有好处。有些青年夫妇自己孩子气未脱,既无充分的心理准备,又无充实的经济基础,就要担负起抚育子女的责任,当然是困难的,对后代的发育成长非常不利。
晚婚晚育有利于学习和工作。
晚婚晚育有利于家庭幸福。
此外,据美国学者研究发现,晚育还可以显著降低卵巢癌的发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