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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巨细胞包涵体病是什么原因 巨细胞包涵体病有哪些临床表现

2017-08-06来源:网络分享 作者:余醉波

一、巨细胞包涵体病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由CMV引起的先天性或后天性感染,CMV是双链DNA病毒,属于疱疹病毒群,仅在人与人间传播,其形态与其他疱疹病毒相似,对宿主或组织培养细胞有明显的种属特异性,人类CMV仅能在人胚纤维母细胞中分离、培养。

  1.传染源

  患者和不显性感染者可长期或间歇从唾液、泪液、宫颈分泌物、尿液、精液、粪便、血液或乳汁中排出此病毒,成为传染源。

  2.传播途径

  (1)先天性感染  孕妇感染CMV后,通过胎盘将此病毒传播给胎儿,母亲在感染后可产生抗体,以后再次生育胎儿受感染的机会较少或症状较轻,甚至无症状,但不能完全阻止垂直传播的发生。

  (2)后天获得性感染  包括围产期新生儿经产道或母乳感染。密切接触感染,主要通过飞沫或经口感染,经输血、器官移植感染。

  3.人群易感性

  年龄愈小,易感性愈高,症状也愈重,年长儿多呈不显性感染。CMV为细胞内感染,虽血中有抗体。也不能避免细胞内此病毒的持续存在,故初次感染后,CMV很难被宿主完全清除。

二、巨细胞包涵体病有哪些临床表现

  大多CMV感染是不显性的。感染后的表现多种多样。有症状者分为两个类型:

  1.先天性感染

  部分患儿在出生后有明显症状,表现为肝脾肿大、持续性黄疸、皮肤瘀点、小头畸形、脉络膜视网膜炎、智力低下和运动障碍等。上述任何项表现都可单独存在,并可伴有生长缓慢、烦躁、有时发热,体温自微热至40℃。但因出生时仅有小部分患儿有临床症状,故多数不能确定诊断。如生后数月至数年才出现症状者,也可表现为听力丧失,轻度神经系统症状及发育障碍,以致影响学习。先天性巨细胞包涵体病患儿,可出现各种先天畸形,可有痉挛状态、两侧瘫痪、癫痫样抽搐、视神经萎缩、耳聋(少数患儿发生耳聋),并可对细菌感染的敏感性增加。有的无症状先天性CMV感染的患儿,虽体格发育正常,仍可有先天畸形及听力损害,但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均低于有症状的患儿。

  2.获得性感染

  本病为自限性疾病,临床表现一般较轻,虽然多数婴儿为亚临床感染,但其症状的发生率仍较成人为高,表现为肝、脾和淋巴结肿大、皮疹支、气管炎或肺炎等,也可出现肝炎。与先天性感染患儿不同者为神经系统极少被侵犯。儿童期感染常通过呼吸道获得,常为不显性,但成为长期带毒者,偶可出现迁延性肝炎或间质性肺炎。多次接受新鲜血液输血的患儿,也可发生此病,其表现可酷似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但EB病毒衣壳抗原的嗜异凝集反应和IgM抗体始终阴性,也可引起溶血性贫血或感染性末梢神经炎。免疫功能正常的青少年和成人感染后多为隐形感染,偶有单核细胞增多症样表现(发热、皮疹、肝功能损伤,常无咽峡炎,嗜异凝集试验阴性)。

三、巨细胞包涵体病的鉴别诊断有什么

  由于HCMV感染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临床常需要根据主要的临床表现与相应疾病进行鉴别。当HCMV先天性感染以中枢神经系统受累为主要表现时,常需要与其他原因导致的围产期脑损伤(如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其他病毒或弓形虫等导致的先天性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和遗传性疾病相鉴别(如染色体病和遗传代谢病等)。当HCMV先天性感染以黄疸和肝脾大为主要表现时,需要与其他导致类似临床症状的疾病相鉴别,如溶血性贫血、其他先天性病毒感染、血液系统恶性疾病等。当HCMV感染以婴幼儿期肝炎为主要临床表现时,应与其他病原导致的肝脏损伤相鉴别,如乙、丙、丁等肝炎病毒导致的肝损伤、先天性胆道发育异常等。当HVMV感染以单核细胞增多症样综合征为主要表现时,主要应与EB病毒感染引起的传染性单核其他增多症和其他病毒如肠道病毒引起的类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进行鉴别。鉴别的依据主要应根据起病情况、病程进展快慢、其他伴随症状及辅助检查进行,HCMV感染的病原学检查有助于明确或排除该病的诊断。

四、巨细胞包涵体病该如何治疗

  抗HCMV药物应用指征

  (1)、符合临床诊断或确定诊断的标准并有较严重或易致残的HCMV疾病,包括间质性肺炎、黄疸型或淤胆型肝炎、脑炎和视网膜脉络膜炎(可累及黄斑而致盲),尤其是免疫抑制者如艾滋病患儿;(2)、移植后预防性用药;(3)、有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包括感音神经性耳聋)的先天感染者,早期应用可防止听力和中枢神经损伤恶化。

  常用药物应用方案

  i. 更昔洛韦(ganciclovir,GCV):目前为首选治疗药物。诱导治疗:5mg/kg,q12h,共2~3周;维持治疗:5mg/kg,1次/d,连续5~7天,总疗程约3~4周。若诱导期疾病缓解或病毒血症、病毒尿症清除可提前进入维持阶段;若诱导治疗3周无效,应考虑原发或继发耐药,或现症疾病为其他病因所致;若维持期疾病进展,可考虑再次诱导治疗;若免疫抑制因素未能消除则应延长维持疗程,采用(1)5mg/kg,1次/d,或(2)6mg/kg,每周5天,或(3)序贯缬更昔洛韦口服,以免病情复发。

  用药期间应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若肝功能明显恶化、血小板和粒细胞下降≤25×109/L和0.5×109/L)或至用药前水平的50%应该停药。粒细胞减少重者可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以减轻骨髓毒性。有肾损害者应减量。

  ii. 缬更昔洛韦(valganciclovir,VGCV):为更昔洛韦的缬氨酸酯,于2000年获准用于治疗18岁以上艾滋病患者CMV视网膜炎和移植患者的预防用药。

  iii. 膦甲酸(foscarnet,FOS或PFA):儿童一般作为替代用药,特别是单用GCV仍出现疾病进展时可单用或与更昔洛韦联用。诱导治疗:60mg/kg,q8h,联用2~3周;免疫抑制者需维持治疗:90-120mg/kg,1次/d。维持期间疾病进展,则再次诱导或与更昔洛韦联用。

  抗病毒疗效的评估

  i. 临床评估:HCMV疾病的症状、体征和脏器功能改善。

  ii. 病毒学评估:病毒特异性抗原和病毒滴度定量分析有助于评估抗病毒疗效。监测血清或血浆或全血HCMV-DNA载量动态变化可用于确定抗病毒疗效和进一步鉴定耐药毒株。由于患儿症状缓解后尿液和唾液中的HCMV-DNA可长时间内持续存在,故这些样本的病毒DNA检测不宜用于评估抗病毒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