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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38周胎儿左肾积水的原因 胎儿肾积水怎么办

2018-05-29 来源:网友分享 作者:蒋紫翠

一、胎儿肾积水的原因有这些

  因为胎儿小,器官发育不成熟,现在不能说明肾有问题.正常胎儿肾脏的集合系统可有轻度分离,分离径可达6毫米,而胎龄大于30周后肾盂扩张≥10毫米或存在肾小盏扩张则为肾积水.肾积水分为两种.一种为可复性:积水宽度1.01—1.63厘米之间,肾实质较厚,1.02—0.58厘米之间,胎儿出生后环境变化,积水随之消失.常见于胎儿的膀胱内大量尿液充盈或某种原因引起的输尿管收缩节律失调.另外部分病例的输尿管可能存在某些解剖结构的异常.另一种为不可复性:积水宽度2.15—2.56厘米,肾实质厚0.3—0.2厘米,常见于先天性输尿管狭窄,多有分泌功能的变化,出生后应及时治疗。综上所述,全面了解胎儿肾积水的转归,定期随访尤为重要.

  其实,肾积水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原发性肾积水又称为先天性肾积水、自发性肾积水、特发性肾积水。最主要的病因是肾盂输尿管连接部的梗阻,它往往是由于这个部位的肌细胞被大量胶原纤维分离,失去了正常的排列,不能有效地传递来自起搏细胞的电活动,阻断了正常蠕动的传送。

  先天性肾积水多由机械性梗阻所致,其原因主要有:①异位血管:如来自肾下极的迷走血管压迫;②纤维条索;③输尿管肾盂高位插入;④肾盂输尿管连接部狭窄(UPJO)和瓣膜;⑤膜性粘连造成的局部输尿管迂曲。先天性肾积水也可以是由动力性原因造成的,如节段性无动力性功能失调。

二、胎儿肾积水的2种表现

  1、一种为可复性。这种症状比较让人放心,这只是暂时的现象,暂时出现了肾功能失常或结构异常。但随着孩子的发育,这种功能缺陷被逐渐弥补,特别是出生后,由于环境的变化,肾功能恢复正常,肾积水也随之消失。这种情况常见于某种原因引起的胎儿输尿管收缩节律失调,或输尿管发育过程中出现的暂时性解剖结构异常。这种可复性肾积水多会随着胎儿发育逐渐消失,故不必中止妊娠。

  2、另一种为不可复性。常见于先天性输尿管发育狭窄,且多有泌尿功能不全现象。此类肾积水胎儿如果出生,应及时进行必要治疗,以改善其泌尿系功能。彩超诊断虽然可以发现胎儿肾积水,但是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不能明确肾积水发生的真正原因,更不能预测肾积水的发展方向。因此,发现胎儿肾积水不要急于终止妊娠,应充分征求临床医生的诊断意见,同时密切观察胎儿肾积水的发展情况,间隔一段时间后,再做一次彩色B超,以了解胎儿肾积水的发展趋向。如有必要,再考虑是否中止妊娠。

三、胎儿肾积水的正常值

  胎儿肾积水会有一个正常的范围,如果属于这个范围之内就可以不用担心,但是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就要引起高度重视,并且严重的要对宝宝进行手术。正常胎儿肾脏的集合系统可有轻度分离,分离径可达6毫米,而胎龄大于30周后肾盂扩张≥10毫米或存在肾小盏扩张则为肾积水。肾盂简单的说就是肾和输尿管连接的地方。肾盂扩张分离是由于肾结石、输尿管畸形,导致尿液无法正常排出,于是肾盂被充盈变大形成的。当胎儿憋尿时,也可以发生肾盂分离。

  一般来说如果肾盂分离不超过10mm,是属于正常范围的.如果胎儿出生时不大于16mm,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继续增大就需要定期复查,考虑治疗。对大多数的在胎儿期发现的肾积水患儿,在出生后一周时需要进行正规的泌尿系统的超声检查,如果有肾盂分离≥10毫米,就需要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核素肾显像、排泄性膀胱输尿管造影等,明确病因;如果肾盂分离在4-10毫米之间,需要在生后3个月和6个月时复查超声检查,如果肾盂分离4毫米可以视为正常。

四、胎儿有肾积水怎么办

  轻度单纯性肾积水患儿,症状会随着环境改变消失或出生后经治疗可改善。出生后对于少数有症状患儿如出现腹部肿块,尿路感染,或宝宝反复说有腹痛等,则应该要尽早进行手术治疗,按目前医疗水平,新生儿期即可安全进行手术。因此,发现积液,不要轻率地做出结论,应该结合胎儿孕龄、积液量的变化、积液部位范围,是否伴有胎儿染色体异常或其他畸形,以及胎儿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判断胎儿肾积液的后果,最后作出处理。

  积液量<10毫米者,在定期随访的时候发现积液逐渐减少、消失或无变化,考虑为正常变异,对宝宝以后的发育无明显影响,可继续妊娠。对积液范围在10~14毫米者,应先排除有无合并其他畸形和染色体异常。若无,则可继续妊娠,并一定要每2周1次的定期超声检查,以观察积液量的变化。如积液量增多或出现多部位积液,应视为病变发展,反之则视为好转。对积液≥15毫米、积液者,若达到高峰孕周,即孕29~32周后仍无明显消退,必须高度重视,还要做染色体检查。一旦判断可能会有后遗症,应尽快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