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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检的时间表 产检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2016-11-10来源:网友分享 作者:范夜山

一、孕检的时间表

  1、12周(三个月)左右做第一次孕检:
  建档:此时去医院,建立“孕妇健康手册”档案,以后每次孕检结果都将记录在内,供日后参考。 此次检査项目主要包括:量体重和血压;医生进行问诊;B超检査(主要是听胎心,排除宫外孕和计算胎儿大小);验尿;身体其他各部位的检查;抽血;检査子宫大小;胎儿颈部透明带筛査(主要是对宝宝患唐氏综合征的可能性进行评估)。
  2、13-16周第二次产检
  唐氏筛查;从第二次产检开始,以后准妈妈每次必须做的基本检查包括:称体重;量血压;验尿;量宫高;腹围;问诊及看宝宝的胎心音及对照上次检验报告等。
  3、17-20周第三次产检
  基本检查:此阶段主要是做一些常规的基本例行检查,但此时做B超可以比较准确的查处胎儿的性别。此阶段孕妇要注意饮食均衡以避免体重增加太多或不足;大部分孕妇这个阶段开始容易腿抽筋,所以一定要及时补充钙铁的;为了让妊娠过程顺利一些,可以开始每天做一些简单的体操。
  4、21-24周第四次产检
  妊娠糖尿病筛查:大部分妊娠糖尿病是在孕期第24周做的,医院会让准妈妈先喝下50克的葡萄糖水,一小时后以后进行抽血检査。
  中期以后容易出现贫血,建议多吃含铁多的食物。如肝脏、菠菜、葡萄干、牡蛎、鸡蛋等。同时注意胎动情形,如果有时间可以详细记录次数以供医护人员参考。
  5、25-28周第五次产检
  乙型肝炎抗原、梅毒血清试验、德国麻疹:此阶段最重要是为准妈妈抽血检査乙型肝炎、梅毒等。孕妇在饮食方面要多注意糖分和盐分的摄取。同时要多了解孕期和生产方面的知识,并且要随时注意出血和腹痛的症状,以及早的发现紧急性早产等情况。
  6、29-32周第六次产检
  下肢水肿、子痫前症的发生、预防早产:孕期28周以后,医生会陆续为准妈妈检査水肿情况。由于大部分的子痫前症会在孕期28周以后发生,医师通常以准妈妈测量血压所得到的数值作为依据,如果测量结果发现准妈妈的血压偏高,又出现蛋白尿、全身水肿等清况时,准妈妈须多加留意以免有子痫前症的危险。
  另外,准妈妈茌37周前,特别预防早产的发生,如果阵痛超过30分钟以上且持续增加,又合并有阴道出血或出水现象时,一定要立即送医院检査。
  在怀孕后期,出现低于十分钟的持续子宫收缩,孕妇就要判别是否是临产征兆,此时若伴有便意感就可能进入产程阶段,孕妇须立刻前往医院。
  7、33-35周第七次产检
  超声波(B超)检查,评估胎儿体重:从30周以后,孕妇的产检是每2周检查1次。到了孕期35周时,建议准妈妈做一次详细的超声波检查,以评估胎儿当时的体重及发育状况(例如:罹患子痫前症的胎儿,看起来都会较为娇小),并预估胎儿至足月时的重量。
  一旦发现胎儿体重不足,准妈妈就应多补充一些营养素;若发现胎儿过重,准妈妈在饮食上就要稍加控制,以免日后需要剖宫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胎儿难产情形。
  此时要开始向医生咨询剖宫生产,无痛分娩和丈夫陪产等事项了。了解医院产房,婴儿房等环境;办理产假手续,外出时随身携带保健卡或孕妇健康手册;要做适当的运动,比如走路等。
  8、36周第八次产检
  为生产事宜做准备:从36周开始每周检查一次,并且每次都要做胎儿监视。开始准备一些生产用的东西以免当天太匆忙而遗漏。
  由于胎动愈来愈频繁,准妈妈宜随时注意胎儿及自身的情况,以免胎儿提前出生。
  9、37周第九次产检
  注意胎动:了解待产医院可能提供的东西和自己需要带的物品,比如保健卡;夫妻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钱等等。了解生产的进行情况,并且适当的练习。保持适当的运动,注意饮食,一般为少吃多餐较为合适。
  10、38-42周第十次产检
  胎位固定、胎头下来、准备生产、考虑催生:从38周开始,胎位开始固定,胎头已经下来,并卡在骨盆腔内,此时准妈妈应有随时准备生产的心理。有的准妈妈到了42周以后,仍没有生产迹象,就应考虑让医师使用催产素。

二、产检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孕期检查之全身检查:此项在怀孕检查中必不可少,孕妇在孕期4―5个月需要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其中常规化验包括血常规及血型、尿常规、肝肾功能,空腹血糖、艾滋、梅毒等传染病的筛查、各种肝炎病毒的筛查,酌情做某些特殊检查。其中全身系统检查,尤其应注意孕期血压可略升高,但不超过140/90mmHg或超过基础血压30/15mmHg;注意体重增长是否过多以及浮肿情况。
  2、孕期检查之腹部情况:观察腹部形态、大小、有无浮肿,并测量腹围和宫高;触摸胎位,孕30周以上异常胎位应积极矫正;多普勒听胎心,胎心率120~160次/分为正常;孕7个月时做骨盆测量,以估计胎儿分娩方式。
  3、孕期检查之唐氏筛查:孕妇可在怀孕15―18周时,到医院接受唐氏筛查。筛查时通过抽取母亲的外周血,并检测其生化指标是否异常;如果有需要,孕妇可继续接受羊水穿刺,做进一步检查;然后分析判断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的风险度;孕妇可通过知情选择,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4、孕期检查之四维彩超:一般在孕22―26周常规畸型筛查,至足月普通B超检查胎儿是否成熟及胎盘成熟度,孕期如有异常可酌情复查。

三、孕期做B超检查的时间表

  第一次B超检查应在3个月以内完成
  最佳检查时间为第8周,主要作用是确定孕周、是否为宫内妊娠以及检查颈部NT厚度(仅限四维彩超)。有研究数据表明,此时期通过查颈部NT厚度,同时结合唐氏筛查,胎儿先天愚型的检出率可高达80%以上。
  第二次B超检查时间为20―26周
  此时期为排畸检查,一般采用三维或四维彩超进行,能检出绝大多数的胎儿畸形,如颜面部、四肢、大脑、内脏器官、心脏畸形等。
  第三次B超检查时间为30―32周
  作用为补充排畸及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的检查,查验胎儿是否有生长受限、羊水及脐带情况等。
  第四、五次B超检查分别在孕第37、39周
  作用相同,均为检查胎盘成熟度、胎儿生长发育情况,不涉及胎儿结构检查。此时期如果脐带无绕颈现象,则选择黑白B超即可,如果发生了脐带绕颈现象,医生会建议选用彩超来做脐动脉血流检查。

四、孕期检查的四大误区

  误区一:孕早期不必到医院检查
  很多新晋准父母,常常不重视孕早期保健,妻子出现停经后,就自行到药房买个验尿棒,看看是怀孕了就行,一直等到16、17周才到医院检查。其实孕早期(妊娠12周以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这时到医院做检查。
  误区二:孕期检查不能做妇检
  我国的女性常常认为妇科检查可以导致流产而拒绝妇检,而在国外,妇科检查是孕早期保健中的必检项目。这里所说的妇科检查是指阴道检查和妇科内检(双合诊、三合诊)。孕早期妇检很重要,主要包括排除生殖道感染、宫颈赘生物、宫颈恶性肿瘤、盆腔病变等,同时也是排除宫外孕的重要措施。此外,越来越多的孕妇接受了在孕期进行宫颈细胞学和宫颈HPV检查,也帮助了很多有宫颈癌癌前病变的妇女在分娩后得到了及时的治疗。
  误区三:孕期检查次数和间隔是随意的
  有些孕妇总是以不想动、天气不好、产检没啥作用等理由擅自修改医生安排的产检计划,结果我们经常在门诊见到,两个月没来产检的孕妇胎儿发育迟缓,比正常孕周小1个月,或孕妇血压升高危及母儿安全等现象。
  误区四:产前筛查能排除胎儿所有出生缺陷
  很多的准爸妈对于产前筛查寄予了极高的期望值,认为只要做了产前检查、做了B超就一定可以排除胎儿异常。事实上,产前检查和B超不是万能的。透过超声检查可以协助医师了解子宫内胎儿的状况,但是却无法得知,胎儿的智力、视力或听力等生理功能是否正常的信息。另外,如果是由于基因、染色体的异常所造成的病变,也无从通过B超检查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