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与食物的相互作用_服用药物的饮食禁忌你知道吗
2017-09-25 来源:网友编辑 作者:殷代云
一、服用药物的饮食禁忌有这些
1、“任何药物”遇到“烟”
服用任何药物后的30分钟内都不能吸烟。因为烟碱会加快肝脏降解药物的速度。
这会导致血液中药物浓度不足,难以充分发挥药效。试验证实,服药后30分钟内吸烟,血药浓度约降至不吸烟时的1/20。
2、“任何药物”遇到“酒、果汁”
酒进入人体后需要被氧化成乙醛,再进一步被氧化成乙酸。阿司匹林妨碍乙醛氧化成乙酸,造成人体内乙醛蓄积,不仅加重发热和全身疼痛症状,还容易引起肝损伤。而果汁则会加剧阿司匹林对胃黏膜的刺激,诱发胃出血。
3、“抗过敏药”遇到“奶酪、肉制品”
服用抗过敏药物期间忌食奶酪、肉制品等富含组氨酸的食物。因为组氨酸在人体内会转化为组织胺,而抗过敏药抑制组织胺分解,因此造成人体内组织胺蓄积,诱发头晕、头痛、心慌等不适症状。
4、“止泻药”遇到“牛奶”
服用止泻药物,不能饮用牛奶。因为牛奶不仅降低止泻药药效,其含有的乳糖成分还容易加重腹泻症状。
5、“利尿剂”遇到“香蕉、橘子”
服用保钾利尿剂期间,钾会在血液中滞留。
若同时再吃富含钾的香蕉、橘子,体内钾蓄积更加严重,易诱发心脏、血压方面的并发症。
6、“钙片”遇到“菠菜”
菠菜中含有大量草酸钾,进入人体后电解出的草酸根离子会沉淀钙离子,不仅妨碍人体吸收钙,还容易生成草酸钙结石。专家建议服用钙片前后2小时内不要进食菠菜,或先将菠菜煮一下,待草酸钾溶解于水,将水倒掉后再食用。
7、“滋补类中药”遇到“萝卜”
滋补类中药通过补气,进而滋补全身气血阴阳,而萝卜有破气作用,会大大减弱滋补功效,因此服用滋补类中药期间忌食萝卜。
二、药物配伍禁忌和食物配伍禁忌有哪些
一、药物配伍禁忌
药膳的主要原料之一是中药。目前临床应用的5,000多种常用中,有五百余种可作为药膳原料。如冬虫夏草、人参、当归、天麻、杜仲、枸杞子等。这些药物在与食物配伍、炮制和应用时都需要遵循中医理论,使它们之间的作用互相补充、协调,否则就会出现差错或影响效果。因此,中国传统医学对药膳应用有严格的禁忌。
药膳的药物配伍禁忌,遵循本草学理论,一般参考“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十九畏”的具体内容是: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以上配伍禁忌,可作为用药参考,但非绝对如此。在古今配方应用中也有一些反畏同用的,如党参与五灵脂同用可以补脾胃、止疼痛,这些必须要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的指导下应用。
二、药物与食物配伍禁忌
药物与食物的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经验总结,后人多遵从于此。其中有些禁忌虽还有待于科学证明,但在没有得出可靠的结论以前还应参照传统说法,以慎用为宜。一般用发汗药应禁生冷,调理脾胃药禁油腻,消肿理气药禁豆类,止咳平喘药禁鱼腥,止泻药禁瓜果。
这些禁忌主要包括:猪肉反乌梅、桔梗、黄连、胡芡黄、百合、苍术;羊肉反半夏、菖蒲,忌铜、丹砂;狗肉反商陆,忌杏仁;鲫鱼反厚朴,忌麦冬;猪血忌地黄、何首乌;猪心忌吴茱萸;鲤鱼忌朱砂;雀肉忌白术、李子;葱忌常山、地黄、何首乌、蜜;蒜忌地黄、何首乌;萝卜忌地黄、何首乌;醋忌茯苓;土茯苓、威灵仙忌茶等。这些可供临床应用参考。
三、食物与食物配伍禁忌
古人对食物与食物的配伍也有一些忌讳,其道理虽不充分,但在药膳应用中可作参考。这些禁忌是:猪肉忌荞麦、鸽肉、鲫鱼、黄豆;羊肉忌醋;狗肉忌蒜;鲫鱼忌芥菜、猪肝;猪血忌黄豆;猪肝忌荞麦、豆酱、鲤鱼肠子、鱼肉;鲤鱼忌狗肉;龟肉忌苋菜、酒、果;鳝鱼忌狗肉、狗血;雀肉忌猪肝;鸭蛋忌桑椹子、李子;鸡肉忌芥末、糯米、李子;鳖肉忌猪肉、兔肉、鸭肉、苋菜、鸡蛋等,这些禁忌的应用主要是宜使人气滞、生风、生疮、发病等。
四、病人忌口
忌口是中医理论与实践的一个内容。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某种病忌某类食物。如:忌辛辣;心病忌咸;水肿忌盐;骨病忌酸甘;胆病忌油腻;寒病忌瓜果;疮疖忌鱼虾;头晕、忌胡椒、辣椒、茶等。另一类是指某类病忌某种食物。如凡症见阴虚内热、痰火内盛、津液耗伤的病人,忌食姜、椒、羊肉之温燥发热饮食;
凡外感未除、喉疾、目疾、疮疡、痧痘之后,当忌食芥、蒜、蟹、鸡蛋等发风动气之品;凡属湿热内盛之人,当忌食饴糖、猪肉、酪酥、米酒等助湿生热之饮食;凡中寒脾虚、大病、产后之人,西瓜、李子、田螺、蟹、蚌等积冷损之当忌之;凡各种失血、、孕妇等人忌食慈菇、胡椒等动血之,妊娠期禁用破血通经、剧毒、催吐及辛热、滑利之品。忌口之说有些已被证明是有道理的,有些则不合实际,在药膳应用中可资参考。
三、临床常见药物的配伍禁忌
1、β-内酰胺类药物与丙磺舒合用,可使前者在肾小管的分泌减少、血药浓度增加、作用时间延长。因此,二者合用时,应注意减少前者的用药剂量。
2、β-内酰胺类药物不可与酸性或碱性药物配伍。如:氨基糖苷类、氨基酸
红霉素类、林可霉素类、维生素C、碳酸氢钠、氨茶碱、谷氨酸钠等。因此,输液时只能用生理盐水溶解药物,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
3、氟氯西林勿与血液、血浆、水解蛋白及脂肪乳配伍。其他β-内酰胺类药物也应注意。
4、头孢菌素类(特别是第一代头孢菌素)不可与高效利尿药(如速尿)联合应用,防止发生严重的肾损害。青霉素类中的美西林也不可与其配伍。
5、头孢西丁钠与多数头孢菌素均有拮抗作用,配伍应用可致抗菌疗效减弱。与氨曲南配伍,在体内外均起拮抗作用,与萘夫西林、氯唑西林、红霉素、万古霉素等,在药效方面不起相互干扰作用。
6、氨基糖苷类药物不宜与具有耳毒性(如红霉素等)和肾毒性(如强效利尿药、头孢菌素类、右旋糖苷类、藻酸钠等)的药物配伍,也不宜与肌肉松弛药或具有此作用的药物(如地西泮等)配伍,防止毒性加强。本类药物之间也不可相互配伍。
7、去甲万古霉素与许多药物可产生沉淀反应,因此含本品的输液中不得添加其他药物。克林霉素不宜加入组成复杂的输液中,以免发生配伍禁忌;此外,本类药物与红霉素有拮抗作用,不可联合应用。磷霉素与一些金属盐可生成不溶性沉淀,勿与钙、镁等盐相配伍。
四、中西结合也需谨记配伍原则
生姜、龙胆、萝芙木等促进胃酸分泌,红霉素破坏增加。颠茄类中药抑制蠕动,延缓胃排空,红霉素在胃中停留时间延长,破坏增加。地榆、虎杖、石榴皮等所含鞣质可与红霉素结合,阻碍红霉素吸收。中药泻剂巴豆、黑白丑等可加速红霉素通过肠道,影响其吸收。
含有鞣质的中药,如五倍子、诃子、石榴皮、地榆、枣树皮、四季青、大黄等与灰黄霉素、制霉菌素、林可霉素等同服时,可结合成鞣酸盐沉淀,不易被吸收。
碱性中药硼砂与氨基酸糖甙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妥布霉素同时服用,可增加毒副作用。硼砂与弱酸性呋喃旦啶、青霉素、先锋霉素同用时,可减少这些药物的再吸收,降低血药浓度。
龙骨、珍珠、牡蛎、海螵蛸等含胸种钙质,易与四环素类抗生素形成螯合物影响吸收,降低疗效。
血余炭、艾叶炭、煅瓦椤有强大吸附力,可减少抗生素在胃肠道的吸收。神曲、麦芽含有多种消化酶,某些抗生素使其活性受抑制,减弱其消食健胃功能。
石膏、赤石脂、滑石等含镁、铝、铁离子与四环素抗生素合用,形成螯合物而降低疗效。玄胡、桅子、甘草等抑制胃酸分泌,影响四环素的吸收,四季青、黄药子可损害肝脏,与四环素合用,毒性作用增加。五味子、山楂、乌梅可酸化尿液,使碱性的四环素、红霉素疗效降低。
犀角、珍珠中所含蛋白质及其水解产物(多种氨基酸),可抵抗黄连素的抑菌作用而降低疗效。
茵陈对氯霉素的抗菌作用有拮抗作用,可降低氯霉素的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