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毒素中毒是怎么一回事 肉毒素中毒的症状
2018-09-06 来源:网络分享 作者:沈尔岚
一、肉毒素中毒是怎么回事
肉毒中毒是由肉毒杆菌外毒素所致的中毒性疾病。该病分四型:食物中毒型、婴儿肉毒中毒、创伤性肉毒中毒、成人的婴儿型肉素中毒。肉毒杆菌产生的肉毒毒素,系一种具有神经和细胞毒性质的外毒素,根据其抗原结构可分为A,B,C,D,E,F,G7型。每一菌株仅能产生单一型毒素,其中A,B及E三型是引起人类发病的主要毒素,其毒性极强,口服0.01mg即可致死。肉毒毒素除自肠道吸收外,也可通过呼吸道、眼结膜和破损皮肤侵入,而婴儿肉毒中毒的传播途径不清,有报道蜂蜜可能为传播媒介。食物中毒型肉毒中毒主要由肉类、罐头食物所引起,亦有报告因进食发酵馒头、面酱或家制臭腐乳而得病,本病在我国主要分布西部省区,以B型菌株为主,其次为A型,如不及时治疗,病死率较高(A型为60%-70%,B型为10%-30%,E型为30%-50%)
二、肉毒素中毒食品种类
1.发酵豆制品:包括臭豆腐、豆瓣酱、臭豆豉、霉豆腐、豆腐渣、豌豆酱、蚕豆酱、红豆酱、霉豆子等。
2.发酵面制品:包括玉米粉酱、麦麸酱、甜面酱、米松乎乎、黄豆酱。
3.动物性食品。包括腌肉、臭羊肉、熟羊头肉、坏猪肉、死驴肉、羊肉、猪肉、臭鸡蛋臭鱼、咸鱼、腊肉、干牛肉、干马肉、烤牛肉。
4.其它。腌江豆、烂土豆、霉玉米等。
它的工艺过程都具备了:
(1)食品原料仍系当地产品,均具有被肉毒梭菌芽胞(尤其产毒株)污染的可能性。
(2)基本上处于厌氧发酵状态。
(3)把发酵食品放置于25~35℃之间的环境温度(放置于火墙旁边或炕头上)
(4)豆酱制成后,另加少量食盐、调料等无法改变豆酱的性质。
传染源:家畜,家禽及鱼类为传染源;传播途径:主要通过食物传播,多见于腌肉,腊肉,猪肉及制作不良的罐头食品,部分地区曾因食用豆豉,豆瓣酱,臭豆腐及不新鲜的鱼,猪肉,猪肝而发病;易感性:普遍易感,不引起人与人之间传染
三、肉毒素中毒的预防护理与诊断鉴别
预防护理:
严格管理与检查食品,尤应注意罐头食品,火腿,腌腊食品的制作和保存,食品罐头的两端若有膨隆现象,或内容物色香味改变者,应禁止*和禁止食用,即使煮沸也不宜食用,谷类及豆类亦有被肉毒杆菌污染的可能,因此禁止食用发酵或腐败的食物,遇有同食者发生肉毒素中毒时,其余人员应立即给予多价精制肉毒抗毒血清预防,1000~2000u皮下注射,每周1次,共3次,经常食用罐头者,可考虑注射肉毒杆菌类毒素。
诊断鉴别:
1.摄食可疑食品(尤其是罐头)和同食者集体发病史,潜伏期最短2小时、最长14天、大多为12-16小时。
2.临床表现以颅脑和脊髓的运动神经麻痹症状为主,胃肠道症状不明显,意识始终清楚,感觉不受影响。
3.发病期病人的血清及大便能检测到肉毒杆菌外毒素。
4.发病期病人大便中能分离出A、B或E型肉毒杆菌。
四、肉毒素中毒的发病特点
肉毒中毒发病范围是以含肉毒毒素食品的扩散范围而决定的。肉毒杆菌产生的肉毒毒素,系一种具有神经和细胞毒性质的外毒素,根据其抗原结构可分为A,B,C,D,E,F,G7型。每一菌株仅能产生单一型毒素,其中A,B及E三型是引起人类发病的主要毒素,其毒性极强,口服0.01mg即可致死。在我国肉毒中毒常有两种发病形式:集体性暴发,常在某一食堂里,多数职工及其家属共进同一含毒食品,而导致几十人或更多人的中毒。如青岛市1960年发生一起有450人共进餐吃清蒸罐头肉,而致使75人肉毒中毒。这也是国内三十年来罕见的肉毒中毒事件。家庭院邻连锁式发病:往往某一家庭主妇自制发酵豆制品或发酵面食品,由于发酵豆制品多系少量佐餐食品,发病先是零散的,不同时间的发病,不象其它食物中毒那样,在短时间里多人发生同性质、同类型的临床表现。有的家庭主妇无意地把含毒的发酵豆制品赠送给左邻右舍,导致邻居也发生中毒。所以因中毒食品的扩散也就相应地出现发病范围的扩散。这种发病特点,仍是我国目前肉毒中毒最主要、最普遍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