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有哪些步骤 有哪些基本的急救常识
2016-08-13 来源:网友分享 作者:邬雪柳
一、心脏骤停概述
心搏骤停是指各种原因引起的、在未能预计的情况和时间内心脏突然停止搏动,从而导致有效心泵功能和有效循环突然中止,引起全身组织细胞严重缺血、缺氧和代谢障碍,如不及时抢救即可立刻失去生命。心搏骤停不同于任何慢性病终末期的心脏停搏,若及时采取正确有效的复苏措施,病人有可能被挽回生命并得到康复[1] 。
心搏骤停一旦发生,如得不到即刻及时地抢救复苏,4~6min后会造成患者脑和其他人体重要器官组织的不可逆的损害,因此心搏骤停后的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必须在现场立即进行,为进一步抢救直至挽回心搏骤停伤病员的生命而赢得最宝贵的时间。
由美国心脏学会(AHA)和其它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复苏学会制订的每五年更新一次的“国际心肺复苏指南”对指导和规范在全球范围内的心肺复苏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2010年美国心脏学会(AHA)和国际复苏联盟(ILCOR)发布最新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指南,由2005年的四早生存链改为五个链环来表达实施紧急生命支持的重要性:(1)立即识别心脏停搏并启动应急反应系统;(2)尽早实施心肺复苏CPR,强调胸外按压;(3)快速除颤;(4)有效的高级生命支持;(5)综合的心脏骤停后治疗。
二、心肺复苏的步骤有哪几步
气道控制
(1)气管内插管:如有条件,应尽早作气管内插管,因气管内插管是进行人工通气的最好办法,它能保持呼吸道通畅,减少气道阻力,便于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减少解剖死腔,保证有效通气量,为输氧、加压人工通气、气管内给药等提供有利条件。当传统气管内插管因各种原因发生困难时,可使用食管气管联合插管实施盲插,以紧急给病人供氧。
(2)环甲膜穿刺:遇有紧急喉腔阻塞而严重窒息的病人,没有条件立即作气管切开时,可行紧急环甲膜穿刺,方法为用16号粗针头刺入环甲膜,接上“T”型管输氧,即可达到呼吸道通畅、缓解严重缺氧情况。
(3)气管切开:通过气管切开,可保持较长期的呼吸道通畅,防止或迅速解除气道梗阻,清除气道分泌物,减少气道阻力和解剖无效腔,增加有效通气量,也便于吸痰、加压给氧及气管内滴药等, 气管切开常用于口面颈部创伤而不能行气管内插管者。
呼吸支持
及时建立人工气道和呼吸支持至关重要,为了提高动脉血氧分压,开始一般主张吸入纯氧。吸氧可通过各种面罩及各种人工气道,以气管内插管及机械通气(呼吸机)最为有效。简易呼吸器是最简单的一种人工机械通气方式,它是由一个橡皮囊、三通阀门、连接管和面罩组成。在橡皮囊后面有一单向阀门,可保证橡皮囊舒张时空气能单向进入;其侧方有一氧气入口,可自此输氧10~15L/min,徒手挤压橡皮囊,保持适当的频率、深度和时间,可使吸入气的氧浓度增至60%~80%。
心脏电击除颤
电击除颤是终止心室颤动的最有效方法,应早期除颤。有研究表明,绝大部分心搏骤停是由心室颤动所致,75%发生在院外,20%的人没有任何先兆,而除颤每延迟1分钟,抢救成功的可能性就下降7%~10%。除颤波形包括单相波和双相波两类,不同的波形对能量的需求有所不同。成人发生室颤和无脉性室速,应给予单向波除颤器能量360焦耳一次除颤,双向波除颤器120~200焦耳。如对除颤器不熟悉,推荐用200焦耳作为除颤能量。双相波形电除颤:早期临床试验表明,使用150~200 J即可有效终止院前发生的室颤。低能量的双相波有效,而且终止室颤的效果与高能量单相波除颤相似或更有效。儿童第1次2J/kg,以后按4J/kg计算。电除颤后,一般需要20~30s才能恢复正常窦性节律,因此电击后仍应立刻继续进行CPR,直至能触及颈动脉搏动为止。持续CPR、纠正缺氧和酸中毒、静脉注射肾上腺素(可连续使用)可提高除颤成功率。
电击除颤的操作步骤为:①电极板涂以导电糊或垫上盐水纱布;②接通电源,确定非同步相放电,室颤不需麻醉;③选择能量水平及充电;④按要求正确放置电极板,一块放在胸骨右缘第2~3肋间(心底部),另一块放在左腋前线第5~6肋间(心尖部)(图6);⑤经再次核对监测心律,明确所有人员均未接触病人(或病床)后,按压放电电钮;⑥电击后即进行心电监测与记录。
三、心肺骤停的临床表现
绝大多数病人无先兆症状,常突然发病。少数病人在发病前数分钟至数十分钟有头晕、乏力、心悸、胸闷等非特异性症状。心搏骤停的主要临床表现为意识突然丧失,心音及大动脉搏动消失。一般心脏停搏3~5秒 ,病人有头晕和黑朦;停搏5~10秒由于脑部缺氧而引起晕阙,即意识丧失;停搏10~15秒可发生阿-斯综合征,伴有全身性抽搐及大小便失禁等;停搏20~30秒呼吸断续或停止,同时伴有面色苍白或紫绀;停搏60秒出现瞳孔散大;如停搏超过4~5分钟,往往因中枢神经系统缺氧过久而造成严重的不可逆损害。辅助检查以心电图最为重要,心搏骤停4分钟内部分病人可表现为心室颤动,4分钟后则多为心室静止。
心搏骤停的识别一般并不困难,最可靠且出现较早的临床征象是意识突然丧失和大动脉搏动消失,一般轻拍病人肩膀并大声呼喊以判断意识是否存在,以食指和中指触摸颈动脉以感觉有无搏动,如果二者均不存在,就可做出心搏骤停的诊断,并应该立即实施初步急救和复苏。如在心搏骤停5min内争分夺秒给予有效的心肺复苏,病人有可能获得复苏成功且不留下脑和其他重要器官组织损害的后遗症;但若延迟至5min以上,则复苏成功率极低,即使心肺复苏成功,亦难免造成病人中枢神经系统不可逆性的损害。因此在现场识别和急救时,应分秒必争并充分认识到时间的宝贵性,注意不应要求所有临床表现都具备齐全才肯定诊断,不要等待听心音、测血压和心电图检查而延误识别和抢救时机。
四、复苏常用药物
(1)肾上腺素:肾上腺素通过α受体兴奋作用使外周血管收缩(冠状动脉和脑血管除外),有利于提高主动脉舒张压,增加冠脉灌注和心、脑血流量;其β-肾上腺素能效应尚存争议,因为它可能增加心肌做功和减少心内膜下心肌的灌注。对心搏骤停无论何种类型,肾上腺素常用剂量为每次1mg静脉注射,必要时每隔3-5min重复1次。近年来有人主张应用大剂量,认为大剂量对自主循环恢复有利,但新近研究表明大剂量肾上腺素对心搏骤停出院存活率并无改善,且可出现如心肌抑制损害等复苏后并发症。故复苏时肾上腺素理想用药量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如果IV/IO通道延误或无法建立,肾上腺素可气管内给药,每次2-2.5mg。2010国际心肺复苏指南推荐也可以用一个剂量的血管加压素40U IV/IO替代第一或第二次剂量的肾上腺素。
(2)抗心律失常药物:严重心律失常是导致心脏骤停甚至猝死的主要原因之一,药物治疗是控制心律失常的重要手段。2010年国际心肺复苏指南建议:对高度阻滞应迅速准备经皮起搏。在等待起搏时给予阿托品0.5mg,IV。阿托品的剂量可重复直至总量达3mg。如阿托品无效,就开始起搏。在等待起搏器或起搏无效时,可以考虑输注肾上腺素(2-10μg/min)或多巴胺,(2-10μg/kg.min)。胺碘酮可在室颤和无脉性室速对CPR、除颤、血管升压药无反应时应用。首次剂量300mg静脉/骨内注射,可追加一剂150mg。 利多卡因可考虑作为胺碘酮的替代药物(未定级)。首次剂量为1-1.5mg/kg,如果室颤和无脉性室速持续存在,间隔5-10min重复给予0.5-0.75mg/kg静推,总剂量3mg/kg。 镁剂静推可有效终止尖端扭转型室速,1-2g硫酸镁,用5%GS 10ml稀释5-20min内静脉推入。